经适房难掩尴尬 保障性住房 租比卖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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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难掩尴尬 保障性住房 租比卖好?
2009年09月04日 11:1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适房开售爆尴尬:越够条件者越买不起 广州酝酿推出租赁型经适房

  随着党恩新街和万松园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购,不少原先始料不及的尴尬事情也随之发生——越够资格购买的人却越是买不起,这不能不令我们反思:以目前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市民的收入水平,是否真的应该“买”房呢?也许向他们提供经济租赁房反而更加符合他们的实际需求。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酝酿灵活变通的新政策,在廉租房和经适房两个标准中间,增加一个界定标准,让夹心家庭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租住经适房。

  近期推出的党恩新街和万松园的经适房总价在30多万~50多万元,以一套31万元的小户型经适房计算,即便采取首付两成30年还贷的办法,每月还款额也达1207元,这样的购房负担对于符合购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来说,还是相当沉重的。从首批申购经适房的市民的经济条件看,他们的平均年收入才8740元,一家四口一年才34960元,每个月生活费只有2913元,如果每月还要供楼1000多元,就会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了。

  随着经适房的开售,一大批既达不到申请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夹心阶层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正研究政策,以便能让这些夹心家庭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租住经适房,等他们收入增加了,还可以优先购买租住的经适房。

  建设部:

  早有意推广“经济租赁房”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可以租赁的经济适用房,将与租住廉租房和购买经适房实现“无缝对接”。“收入水平低、但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可以租赁经适房,租金比廉租房贵,并且按照申请人收入高低区分租金高低。”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因此还需要更细致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就传出建设部可能在全国推广经济租赁房的消息。不过,当时的相关报道对“经济租赁房”的界定是“买不起保障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阶层”,这和广州有望推出的租赁型经适房的针对对象似乎有所不同。而在全国范围来看,为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问题的经济租赁房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践,有的针对的是处于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夹心阶层,有的是针对贫困家庭,与广州的廉租房类似。比如青岛就针对那些既不够资格申请廉租房,也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阶层建设了租赁房小区,这一点和广州计划推行的租赁型经适房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处。 学者观点:

  经适房制度有先天缺陷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在学术研究领域,已经有“保障性住房应当侧重于租赁而非出售”的观点。这是因为租赁既有利于设定退出机制,也有利于政府控制一定租赁房源,而经济租赁房的推出将是符合以租赁为主解决住房保障的方向。

  近日,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在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制度本身就会让操作层面出问题。第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它破坏了现有的市场机制,我国的住房制度是走市场化道路的,如果有一个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这个就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第二个问题是差价,只要是同样的物品有不同的价格,就一定会诱发腐败和欺诈;第三个问题是经济适用房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显示一个人真正的财务状况,当个人的收入状况在不断变化时,政府无法确认这个人是否有资格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所以,政府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限制它的出让。 (记者 陈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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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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