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廉租房细化规定体现了对居民的尊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西廉租房细化规定体现了对居民的尊重
2009年10月12日 10:48 来源:中广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事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日前已出台,从2009年起到2011年,广西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和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基本解决18.7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广西廉租房保障规划出台 优先安排建在交通便利区】

  广西规定廉租房不能建在城市边缘地带,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区。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曹景行作了如下点评:

  曹景行:广西有关廉租房的保障规划出台,实际上是细化了一些规定,这是对居民的一种尊重,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你住了廉租房就非要住到一些很差的地方去,而且如果是廉租房集中在一些边远地区就很可能变成新贫民区,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有一条规定,就是廉租房以每个人大概13平方米作为一个标准,每个廉租房不超过50平方米,也就是说廉租房不能建的太大,也不能建的太小,建的太小,当然不符合人居住的需求;而建的太大,实际上也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因为廉租房毕竟是对贫困者的一种扶持,如果能够多建一些当然就可以多帮助一些人,所以能够在适中的50平方米下面也是一个合理的规定。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