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是否一定执行“一票否决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住改商”是否一定执行“一票否决权”?
2009年10月14日 11: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方都市报》报道,有人在东莞理想0769业主论坛发帖称,小区内有人随意开店。该小区物管表示,小区内不允许住改商,将联系居委会、城管等部门排查。物权法和最高法院均明文规定,住改商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住改商的实际情形非常复杂,所以《物权法》才将“住改商”的决定权交给全体业主,但这种做法有一刀切的嫌疑,自问世以来就争议不断。因为住改商涉及两种权利:私权和公权。比如,业主在自己拥有产权的住宅内修理家电,这属于私权;如果他把牛奶堆放到楼道里,这属于公权。对于私权,除非有证据表示它触及了公众利益,我们不能用投票的方式解决——— 更别说一票否决了。就像我们不能用多数人的投票,去剥夺某一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一样———否则,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因此,对待住改商是不是一定要执行“一票否决权”呢?我觉得也有待商榷。有一句网络流行段子说:我又不是人民币,怎么可能让所有的人喜欢我呢?同理,要让某一个住改商的行为得到所有业主的赞成,太勉为其难。因此,这种苛刻规定的结果极有可能是住改商的彻底消失。如果一件大多数业主都赞成的住改商行为,因为一两个业主的反对而不得不夭折,这就不是“多数人的暴政”,而是“一个人的暴政”了。

  居民自治,这是一个好东西,但它应该有一个严格适用的领域:即公权领域。滥用自治权的结果,往往就是私权被公权侵犯或者限制。对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严复当年说了一句很精辟的话:“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这话到现在,都毫无过时的迹象。(何仁勇)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