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改商”的确不宜轻易松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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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住改商”的确不宜轻易松绑
2009年10月26日 08:56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待‘住改商’问题依然谨慎,即使开禁也是‘有条件、对行业有限制’的开禁。”该负责人此番表述的背景是,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广州“住改商”松绑的呼声再次响起。

  对“住改商”松绑谨慎对待,笔者认为是非常正确的。“住改商”的口子的确不能轻易开启,全面开禁、松绑的说法有待商榷,特别是对于像广州这样人口密集的特大型城市,“住改商”更是应该小心处置。

  关于“住改商”的问题,近10年来几乎可以说是隔一两年就会来次拉锯战,常常是禁止打击的声音言犹在耳,开禁放开的行动重新开启。“住改商”政策几乎到了朝令夕改、左右互搏、上下失据的地步。说实话,别说那些利益相关者被这个问题搞到精疲力竭,就是我等并无多大利害攸关者,也被这样的反反复复晃花了眼。“住改商”政策的反复,给商户、住户、民众带来的损失、伤害有多大,实在是难以记数。其实,更严重的损害,是政府公信力、声誉。如此反复无常,让民众到底怎么做怎么想?

  “住改商”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拉锯战?笔者以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施政过于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而忽视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过于强调普遍性,而忽视了特殊性。具体来说,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我们把“住改商”这个原本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异化成了单纯的经济问题。“住改商”成了有关方面实施经济政策的一张“牌”,需要宏观调控时,“住改商”就要禁;一旦在经济不景,需要扩张经济,促进就业,“住改商”就又要松绑、放开。而我们的经济是有周期性变化的,所以,我们的“住改商”也就患上了这种周期性冷热病。

  “住改商”问题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住宅能不能改为商业用途?怎样才能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的法律上原本并不是没有说明白的,最新的法律解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物权法》的“住改商”必须经全楼业主同意才合法的司法解释。可见我们现在更应该做的是,正本清源,让“住改商”由“经济牌”、“政策牌”回归到法律本位,而不是继续被这个问题反来复去。

  另外,即使是“住改商”仍是“经济牌”,广州也有慎打或不打的必要。因为广州是个人口特别密集的特大型城市,“住改商”一旦放开,带来的治安、消防、环境等方面的危害,是其他中小城市无法比拟的。这张“经济牌”对广州来说,绝对是得不偿失。 (卧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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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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