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非灵丹妙药 勿对其抑制房价抱太大期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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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非灵丹妙药 勿对其抑制房价抱太大期望
2010年03月01日 09:2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报道,物业税开征将会是今年“两会”讨论的重点,而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已经提交。按照目前决策层的征税思路,物业税将按房屋面积,对超出基点面积的部分进行征收,基点面积内的部分免征。(《华夏时报》2月28日)

  尽管出台物业税是大势所趋,但要让它承担平抑高房的重任,正如网友所言,“是关公战秦琼”。

  一方面,物业税与房价的本质属性不尽相同。物业税是一个税种,属于公共财政范畴。而房价则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商品房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主宰的。倘若用物业税这个本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制度安排,来抑制高房价,恐与其本质特征严重背离。

  同时,土地出让金会不会纳入物业税范围,目前仍没有明确说法。就眼下而言,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门”的费以及“多如牛毛”税,早已让开发商不堪重负。倘若土地出让金不纳入物业税的范畴,倘若物业税征收前,不进行一次彻底的税费租整合,收费标准只能是有增无减,最终还将会被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如此一来,物业税实际上就变成一个新添税种,而不是对现行房地产税费租的“瘦身”,房价也将因此而持续上涨。

  从实践来看,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或地区,大都开征物业税,但至今未见由此导致房价不上涨的先例。显然,物业税并非是降低房价的灵丹妙药。(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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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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