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炒房标准不清晰 银行拒绝放贷炒房者难实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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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定炒房标准不清晰 银行拒绝放贷炒房者难实行
2010年04月13日 10: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2日中午,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在博鳌参加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新格局”论坛,他表示,遇到炒楼的情况,银行有权不贷款。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对炒房者可以拒绝放贷。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刘明康的这番话针对的是现在房地产价格继续上升,同时也担心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会冒比较大的风险,所以提出对炒房的人银行有权拒绝贷款。但是要这么做,首先就要区别房子的购买者什么是算自己需求,什么算炒房?这当中只是以第二套作为标准,是不是能够明确的作出区分,尤其是现在银行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买卖情况的监控是不是有比较完善的体系?

  刘明康说,现在已经建立了一个可以监控的体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未必如此。也就是炒房的人和作为投资需求购买房子的人,以及作为自己自主需求购买房子的人,当中的界线实际上不容易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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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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