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传递调控政策不会转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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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传递调控政策不会转向
2010年06月08日 10: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4日晚,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对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重新作了规定。笔者认为,该通知的出台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即使你从来没有申请过住房按揭贷款,但只要你家已经有了住房,则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一律按照二套房贷执行。

  这样的标准只有在北京的房地产调控细则里有,正因为如此,北京的房地产调控细则被称之为“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全国其他城市的房地产调控细则里有关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基本上按照以前的标准执行,即“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简言之,在房地产调控进行一个多月之后,有关部门将北京的标准向全国推广,全国的房地产调控都要向北京看齐。此举可能让很多市场人士大跌眼镜。之前,不少人认为此次房地产调控主要是针对北京市而言的,因为2009年底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北京的房价一直在涨,“两会”后的第二天北京就冒出三个地王。因此,北京是有必要实现严格的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的,而其他城市则没有必要那么认真了。从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房地产调控细则看,的确有力度越来越弱的趋势,这让不少开发商似乎看到了希望。

  为何在此时出台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应该与市场动向有密切的关系。自五月中旬以来,随着欧洲债务危机的加剧,市场开始憧憬政策转向的美妙前景,不少人开始猜测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要松动。于是,房地产股票开始大幅度反弹,有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量出现明显的回升,昆明等城市开始出现价格上涨的现象。因此,适时出台此项通知可以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央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不会转向! (尹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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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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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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