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介收费很随意 多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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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中介收费很随意 多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2010年05月12日 16:05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买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却按成交价的2%收中介费。”昨天,省城市民陶先生向记者反映,通过向物价部门咨询,他发现此项收费明显高了。记者对省城多家房屋中介进行暗访,发现多数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都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

  -读者投诉

  房屋中介多收2200元

  最近,陶先生在定远路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通过一家名为传奇房产的中介公司找到的,最后以55万元的价格谈妥,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

  可是,陶先生与中介公司签协议时发现中介费有点问题。按照中介公司跟陶先生签的协议,办好手续后,陶先生需按成交价的2%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而评估费用则按照4‰来收取。

  陶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收费标准和他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的收费标准不一样。他通过对照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发现中介公司多收了2200元中介费,代收的评估费也比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

  陶先生说,他向中介公司询问为何如此收费时,对方给出的回答是:“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

  -记者暗访

  中介费收取是有点乱

  昨天中午,记者以购房为名来到位于亳州路的中皖辉达房产公司进行咨询,一位刘姓业务主任告诉记者,该公司从买卖双方各收取一个点的中介费用,即成交价的1%,一套房子成交后收费合计为2%。除此之外,公司按3‰的标准代收评估费。

  刘姓业务主任坦言,这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此公司也费了点心思。如该公司向买卖双方各收取一个点的中介费中,其中0.8个点为中介费,0.2个点则是服务费和咨询费。”最近生意比较难做,要是买卖双方谈妥的话,中介费还是可以讨价还价的。

  当天,记者还电话询问了三和房产、众邦房产和21世纪不动产三家中介公司的门市店,其中只有一家表示按买卖双方各0.8个点收取中介费,其余两家都表示按照成交价的2%来收取。针对贷款客户的评估费收取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按照基准价的4‰收取,有的分区域地段收取不同的费用。

  -部门说法

  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了解到,物价部门近年已对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进行了下调,规定中介费应在成交价的0.8%到1.6%之间。

  根据这一标准,中介公司向房屋买卖双方收取的中介费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成交价的1.6%。如果中介公司按照成交价的2%向买卖双方收取中介费,显然是违规的。对于评估费用,像陶先生购买的房屋,成交价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应按照1.6‰至2‰的标准收取。

  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发现中介收费有问题,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郑非、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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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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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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