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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深户籍逐步纳入住房保障

2008年01月31日 14:53 来源:晶报 发表评论

  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市政府不但报告了“十件民生实事”中住房保障的成效,而且率先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模式、拓宽保障性住房供给渠道、兼顾非户籍家庭需求并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创新性工作思路。

  市政府:承诺超额完成

  市政府在报告中指出,去年国土房产局同有关部门“百分之百完成”了“新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用地60万平方米;开工、在建2.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可用于租售的住房不少于6000套”的三项住房保障任务承诺,三项指标分别达到60.54万平方米、2.82万套和6006套。

  市政府更着重提出了住房保障的6大创新性工作思路:第一是率先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模式,将住房保障范围延伸至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的“夹心层”低收入户籍家庭,并逐步扩大到外来劳务工和引进人才;第二是通过清退政策性出租房、尝试市场竞拍与租赁方式、商住用地配建等方式拓宽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供给渠道;三是大规模开展了全市户籍困难家庭情况普查;四是兼顾非户籍家庭需求并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五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六是创新“三次公示”、“两次审核”等租售工作程序。

  其中,针对我市户籍、非户籍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的特殊情况,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按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解决保障房财力能承受

  对于市政府就该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评价为“高度重视、雷厉风行、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安仁提出,包括新进公务员在内现在新来深圳的人“恐怕都买不起房”,因为住房问题可能导致高收入人群不愿意来深圳,至少要保证让他们能享受到廉租房才行。另外将非深圳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深圳的财力是否能够承受呢?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说,根据测算深圳目前有4.5万户家庭属于低收入群体,这个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完全能够解决,目前出租屋等也已经将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考虑在内。至于非户籍深圳家庭的住房保障,调查显示符合在深连续生活7年以上等条件的非户籍家庭不到一万户,在深圳财政承受能力之内。(记者 杨志敏)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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