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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公布房贷细则 北京分行已放出七折利率房贷

2008年11月26日 18:48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建设银行公布房贷新政细则 分行可根据楼盘、客户等制定差别化政策 记者从个贷机构证实———

  一直保持低调的建设银行昨天终于正式公布房贷新政实施细则。而记者今天上午从多家个贷机构了解到,此前已经有客户从北京的建行网点贷到了7折优惠利率房贷,但整体人数不多。

  据记者了解,享受到优惠贷款的是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且贷款者属于首次购房。

  按照建行昨日公布的房贷细则,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建行的房贷新政实施细则一直备受关注。

  记者发现,与此前公布细则的其他银行相比,建行的细则显得比较保守和模糊。细则明确,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

  建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上午对记者表示,建行北京分行的房贷新政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

  细则·核心看点

  各地分行把控 “看人下菜碟”

  建行总行表示,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要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首付款比例可降低。对居民购买其他类型住房的,将适当提高贷款条件。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

  可根据房价走势制定差别化政策

  建行总行进一步表示,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

  如根据当地房地产价格走势、住房楼盘项目情况、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并根据首付款比例相应制定差别化的利率政策。

  存量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可调整

  对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建行总行表示将参照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等。

  此外,对今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建行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

  细则·同业对比

  特别强调防范贷款风险

  与此前公布细则的银行不同的是,建行特别在细则中强调了风险。建行要求所属分支机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研究,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评估贷款风险,调整政策;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价格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建行同时要求,各行切实加强贷前调查,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合理判断和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和真实性调查,加强风险监测与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细则·专家分析

  楼盘定价过高将影响房贷优惠

  不少个贷机构今天上午对记者表示,目前个贷机构与建行的合作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建行贷款政策比较严格,相对于其他银行来说不是很灵活,所以二手房客户很少有从建行贷款。

  个贷机构“凯盛经略”副总卢婷莉表示,在目前动荡的楼市现状下,建行的细则表现出“把控风险”的明确意图。

  卢婷莉分析,从建行总行刚出台的房贷细则来看,各地银行有很大的自主权,要根据不同楼盘、不同客户分别制定贷款首付和利率。

  也就是说,如果某一楼盘定价过高,超出合理的评估范围,那么很有可能这个楼盘的购房者首付会相应提高。同时,如果客户征信程度比较差,也将无法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作者:何怡 张媛)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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