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只是男人的事:搞清卖人和嫁人的区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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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买房只是男人的事:搞清卖人和嫁人的区别?
2009年02月10日 14:09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新房结束租房生涯,本是件很爽的事。可巴南区25岁的刘建设(化名)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首付的事,他和“准岳母”闹翻,形同路人。

  女友父母要他“上门”

  刘建设老家在永川农村,家庭条件不好,女朋友家在巴南区,父母都是干部,家庭条件优越,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大学期间,刘建设和女友相爱,毕业后,二人一直瞒着父母搞地下恋情,在外租房。

  去年,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女朋友的支持,做建材生意的刘建设有了一些积蓄。今年1月底,两人打算买套房子结束租房生涯。“小两口”相中了位于李家沱的一个楼盘,订下一套58平米、单价3600元/平米的临江期房。总价21万多的房子,首付4万余元。

  女朋友向她父母提出购房方案:刘建设和她父母首付各出一半,房产证上写刘建设和她的名字。“女朋友的收入仅能维系她一人基本开支,如果房款由我独力支撑,有点不堪重负。”刘建设昨日告诉记者,女友母亲坚决不同意拿钱出来买房子,理由是:买房是男方的事,和女方无关。“准岳母”并抛出另一套方案:首付女方付,房产证写“准岳母”名字,按揭由小两口共同承担,而且刘建设必须当上门女婿。

  如此要求,刘建设当然不同意,与“准岳母”对峙几天无果后,他自己前往售楼部签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房产证上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

  为争气也为尽孝道

  刘建设在买房时之所以提出双方各出一半房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父亲去世,母亲在农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需要儿子赡养。“买房后我扯不起皮,一旦闹到分家产,我就要回到租房时代,我老母亲会跟着我吃苦。”

  “让我做上门女婿,我肯定不会答应。”刘建设说,他有几个朋友因各种原因做了上门女婿,可结果都很“惨”,处处低人一等。父亲去世后,他是母亲的唯一依靠,“我必须为母亲营造一个‘安全’的家庭环境。”

  “我不想因为经济问题受制于人。”刘建设感谢未来岳母的“好意”,但他更愿意靠自己双手“硬着腰板生活每一天。”他说,买房子事件中,女朋友显得特别为难,这件事已严重影响了他和女朋友一家的关系。

  买房难道只是男人的事

  刘建设的苦恼,成了众多即将走进围城的男女热议的话题。

  在渝北区某软件企业做行政管理的何女士认为,买房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毕竟,生活是两个人的,“强求于男方,是封建思想作怪,换句话,苦了男人就等于苦了自己。”她说,既然要一起过日子,应该谁有能力时谁多出一点。她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女方父母“没有搞清卖人和嫁人的区别”。

  西彭某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邓先生说,春节回家时,他的朋友也遇到这样的问题,“结婚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要男方承担这个看似应该的责任?”他认为,这个事件只说明现在的婚姻太现实、很商业化。

  “毕竟你们还没结婚吧,而且双方出钱,凭啥就写她一个人的名字?说句不好听的话,万一有什么意外,你什么都没有了。”市民陈先生对刘建设的做法,举双手赞成,他来自四川宜宾,是个“倒插门”,结婚后,房子不是他的名字,还经常无端受气。“这样的日子简直是煎熬。”

  不过,也有支持刘建设“准岳母”的,李家沱退休工人陈女士认为,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交给一个连买房首付款都要两人分担的女婿,她也不会放心。南坪做建材生意的王先生说,女人要为你生孩子,陪伴你一生,如果你很爱她,她也爱你,这些事情就不要太计较了,岳母为女儿着想是应该的。他建议刘建设先结婚再买房,“这样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也不会有这么多想法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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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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