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套房贷全面松绑 房贷还清仍享首套房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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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二套房贷全面松绑 房贷还清仍享首套房优惠
2009年05月08日 16:06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沈城房贷客户注意了!

  只要首套房贷欠款全部还清,再次向银行申请房贷,仍视同首套贷款,可继续享受首付最低两成、贷款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政策。

  房贷旧规全面松绑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同年12月5日,央行、银监会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上述政策的出台背景是当时房价疯涨,为了防止房市出现泡沫而调控市场。如今时过境迁,房产市场发生巨变,银行也相应调整了策略,沈城“二套房贷”全面松绑。

  银行房贷渐趋灵活

  5月7日,记者咨询了工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的房贷部门,所有银行均表示,只要客户之前的贷款已经还清,无论是第二套房贷,还是第三第四套房贷,都可以参照首套房贷的政策执行,首付最低可到两成,利率最低可以打7折。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房贷部曹经理说,沈阳房产部门目前一般不给客户出具人均住房面积的数据,想查清楚客户到底有几套房也很难,所以过去的优惠政策大打折扣,银行操作起来很难。有的客户首套贷款还清了,想换套大一点的房子,于是卖掉首套再贷款买第二套住房,按照过去仍算二套房贷,贷款首付4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这样是不合理的,客户属于改善型贷款购房,手里只有一套房子。总行考虑到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在今年3月份调整了二手房房贷政策,如今都按首套房贷款计算了。假如首套房贷没还清,再贷款购房,则仍按旧规定执行。

  优惠利率有可能取消

  “我们有个客户,几个月前享受到了7折优惠利率房贷,由于没有按时还款,导致产生了逾期还款记录,银行电脑系统又自动将7折利率恢复到8.5折,这是很可惜的事情。”建设银行中山支行房贷部罗经理说。

  优惠利率给予客户前,银行一般都会和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其中明确指出:“一旦客户在还款期间产生逾期,银行有权取消优惠利率,再恢复到过去的利率水平。”许多客户还款习惯不良好,因此遭受高利率惩罚。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规定,还款期间有两次逾期记录,取消优惠利率。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规定,还款期间再有5次逾期记录,取消优惠利率。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房贷部曹经理说,市民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银行一般提前两三天短信通知客户还款,客户手机换号,一定要告诉银行更新资料。另外可以办理一张同行的关联卡,银行可以从关联银行卡里定期扣款,客户需要保证账户里有足够的余额。(记者 张建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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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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