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办公楼装修污染事件频发 相关法律存在缺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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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上办公楼装修污染事件频发 相关法律存在缺口
2009年05月07日 14:22 来源: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浦东中银大厦某外资公司供职的刘先生,上月却当了半个多月的“SOHO”族(Small Office Home

  Officer的缩写,意为居家办公)。这个“SOHO”多少让人有些不太情愿,因为此前,一场突来的空气污染把刘先生和他的同事们逼出了办公室,同样选择“大撤离”的还有该大厦41层的其他两家公司。“毒气”来源是同层一家新入驻企业正在装修的办公室。

  “污染事件”突袭写字楼

  “我们坐了十分钟,就开始流泪、头晕,许多同事都觉得无法忍受,更糟的是我们还有两位同事是准妈妈。”刘先生回忆起“污染事件”第一日的场景。事件发生后,刘先生和临近公司的几名员工提出与大楼物业交涉,再三催促下,物业应允“将41楼排风系统功率调至最大”,“提供空气净化器供公司使用”等,但面对强烈的味道,这些措施都只是“隔靴搔痒”,办公室里的空气质量仍让人不敢多停留片刻。一周后,刘先生等请来专业空气质量检测队,检测结果显示,甲醛超标5倍!“甲醛过量会引起呼吸、消化道疾病、各种皮肤疾病等,是可怕的杀手”,刘先生告诉记者,所以大家只好回家办公。

  “SOHO”对刘先生这样的忙人来说,有着诸多不便。“我们随便查点什么资料,都要从家里专门赶到公司,许多客户致电公司,却找不到人,耽误了不少业务。”41层另外一家投资企业的员工抱怨说,由于家里缺乏专业的程序设备,曾经有个上千万的订单“飞”了。

  “活性炭”成必备品

  事发后,记者来到中银大厦41层探访,由于缺少人气,这里安静得有些过分。经过了一段时间通风,空气中的刺鼻味道有所减弱,但坐下来一个多小时,记者还是感到眼睛干涩,空气多少有些浊重。“你坐的地方甲醛也是超标的。”刘先生递过来本周的空气质量测评报告。

  刘先生指着一袋“活性炭”告诉记者:“这已经是我们办公室的必备物品了。”之前公司也遭遇过两次类似的装修污染事件,但污染程度较低,员工们都忍了,这回严重的污染使“活性炭”成为每人的必备单品。在这么一个窗户全封闭的大楼里,空气污染随时可能波及每个人。“据我所知,上海不少楼宇都像‘中银’一样,窗户紧闭,能够开窗透气的并不多。”

  刘先生还透露,由于事态严重,污染事件惊动了公司的地区领导,曾意欲将公司迁址,并一度打算诉诸法律手段。眼下,几家受污染公司还在与那家新入驻企业交涉相关赔偿问题,但迟迟没有结果。尽管物业部门也做了努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刺鼻的味道也渐渐散去,但是刘先生和同事们,依然心有余悸。

  相关投诉多 法规有空白

  记者随即连线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协会秘书长王芳,据她介绍,类似的办公楼污染事件发生频率非常高,且屡禁不止。近来,仅室内环境净化协会接到的投诉和相关咨询就有十多起,其中不乏涉外高档写字楼。

  记者了解到,目前,沪上9成以上的物业公司对入驻装修的公司,在建筑垃圾堆放、水电使用、噪声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但在空气污染的控制上仍存遗憾。国家层面也给出了公共场所一次及二次装修的空气质量标准,但“达标”只对备案验收。

  王芳表示,在处理装修污染事件上,我国的法律并不完善,尤其表现在全国在具体法规的实施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则。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二条提到,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共场所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但是法规尚未给出处罚办法,也未交待执法主体。

  王芳最后提醒处在“毒气”边缘的员工,遇到类似情况,一旦物业不作为,应当及时向市卫生检验所投诉。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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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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