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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价房争议中前行 为何能诞生首个限价房?(4)

2008年03月25日 09:2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焦点三:限价地出现别墅

  在限价地块,出现了非限价商品房。有人质疑开发商利用大户型单位大捞一笔,但开发商认为合法合规

  对于开发商宣称限价房的低利润,也引发了质疑。人们发现,限价地块里都出现了少数的非限价房项目。西子湾项目“1600多套房子中,1400多套是限价的,200多套不限价”。万科新里程限价房地块上还规划了一部分的别墅,有媒体甚至称这些别墅“利润高达240%”。

  面对这样的质疑,张炜回应:“其实当年拿地时,我们与有关部门所签的协议已经确定,限价地块上可以有20%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这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今年1月份下发的《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我们要服从这个文件。”张炜说。所以限价房中就有了非限价的大户型。

  “如果把120平方米的房子当作一种限价房来卖,确实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与其这样,还不如补交地价款,变成商品房。政府也可增加获利,增加的这部分收益也可用来投入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中来。这并不是某些报纸所说的,为了鼓动开发商的积极性。” 目前,西子湾的大户型商品房售价还不得而知。“不限价房的价格可能会根据市场的情况来定。”张炜说。

  去年10月份后,广州楼价高台跳水,成交量急剧萎缩。楼市的低迷,让限价房的价格优势大打折扣。临近金沙洲的南海一楼盘喊出的4800元/平方米的楼价,并号称:“房价比限价房还低,没有购买限制”。

  广州市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目前限价房还需要解决定性问题、定价问题和供应规模等问题。所谓定性问题,主要是针对其既非保障性住房又非完全的市场化的商品房而言。他认为,广州市目前将其定性为政策性住房,但在投资方式、操作主体上还基本上是沿用商品房的运作模式,有些不适应。他认为,限价房更接近香港居屋的功能和作用,其投资主体和运作模式也应参照香港居屋和国情加以调整,最好是由公益性机构和组织作为投资主体来运营,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发展商。

  关于定价,按现在的模式,在拍地时就要确定最高售价,而要等至少1年后才能销售。万一出现房价大幅下降时,限价房价格如何调整、如何回购和补地价?而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应当多少适当都是尚待解决的问题。(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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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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