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农地入股" 打开土地资源变身资本闸门(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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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推出"农地入股" 打开土地资源变身资本闸门(2)
2009年03月24日 14:10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每亩估价社员可商量

  第一批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每亩每年作价500元,按照这个办法,浙江估计将有万亿元资本被盘活。

  但在具体操作中,每亩评估价格到底是多少呢?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由全体社员评估作价。“这意味着可以社员们自行商定,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他们都认可的价格。”领到首张营业执照的德苗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俞得苗是当地的种粮大户,合作社的成立让他圆了扩大规模的心愿。他告诉记者,“最终我们社员以16.4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

  登记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实申请成立这种新型专业合作社的程序也并不复杂。”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只要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文件,如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需明确记载同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里面需明确记载成员出资总额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材料齐备的话,一般3个工作日内都能完成所有手续,拿到营业执照。”

  《暂行办法》的出台,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从生产性要素转变成资产性要素,可以折价出资,也可以以股份形式加入到现代农业的要素市场。“这是给土地发了资产权证。”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这体现了从人尽其力到地尽其用的转变。

  在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童日晖看来,该办法的出台解决了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合作法人登记问题,使得农地作价出资入股得以真正成行,从而为土地资源变身资本打开了最后一道闸门。

  激活“沉睡的万亿资本”给农民带来什么

  剖析“农地入股”的浙江样本

  据新华社 事实上,浙江并不是国内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第一个“食螃蟹者”。早在2007年,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工商管理部门就出台政策,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重庆市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试点的合理合法性一直受到社会质疑。“重庆允许以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成立公司,一旦公司出现亏损,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被作为公司资产用来偿还债务,农户会因此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违反了现行法律以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童日晖说。

  而此次浙江步其后尘开展“农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童日晖表示,浙江的“农地入股”工作在制度设计上和重庆有所不同,从而保证了在创新的同时又不失合理合法。

  “我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仅限于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而不能是公司。而且在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又早就明确地规定‘承包方可以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约定。但股份合作终止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从而保证了经营出现问题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回到农户手上,不影响农民对土地既有的任何权益。”童日晖说。

  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将农民手中“死”的土地资源转化为“活”的资本,究竟能给农民、农村、农业带来什么?

  在童日晖看来,“农地入股”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之外,为推进土地流转提供了一种有效形式。“一方面流出方通过入股所得收益要高于其他流转方式,流入方流转土地的短期资金压力也大大减轻,因此它尤其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整村推进,我们把它看作是下一步推进流转工作的潜力所在。”

  在农业部门的一些人士看来,在东部沿海一些工业较为发达,农民兼业化程度高,土地流转意愿强烈的省份,通过“农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推进土地流转,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让“地尽其力”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以入股的方式将土地要素激“活”,也为农民的创业活动以及生产生活带来了大量启动资本。(记者 王燕平 陈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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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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