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搞“购房退税” 财政补贴惹争议(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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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搞“购房退税” 财政补贴惹争议(2)
2009年04月02日 10:1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争议声音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3月3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现在地方政府有权力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但不应该拿公共财政来做这个事情,公共财政应该公平使用。

  “从房地产角度来讲,地方政府此举意在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但从财政角度来讲,公共财政用来鼓励富人,用在了富人身上是有失公允的。”王宏新表示,买房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救市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地方政府补贴买房人的做法有违公共财政精神。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也认为,地方政府动用财政资源来补贴一部分购房人,对于没有能力买房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这将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性。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买房人不见得都是富人,另外,政府对于有刚性需求的群体照样有补贴,而非只补贴富人。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补贴的购房者买房后往往会带动消费和投资,最终带来的效益将超过政府补贴的支出。”赵晓说。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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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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