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换就业” 开产商变相降价促销出新招(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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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换就业” 开产商变相降价促销出新招(2)
2009年04月14日 17:3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房换就业”引坊间热议

  “买房换就业”这一房产促销方式在上海、杭州、南昌等地均引起了坊间热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形势下,“买房换就业”不失为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成功率的一种“创新”,一方面促销了房产,另一方面也可以赢得一定的社会美誉度;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买房换就业”不过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而且该方案执行起来麻烦多多,存在许多法律和道德空白,并不是大学生就业的好选择。

  “房策天下”网的网友baofengluo认为该方案真正实施起来其实效果未必就比降价促销好。“难道说家长拿着百十万买房子就是为了给子女找个工作?再说了,也没有哪个家长觉得孩子这样拿工资会脸上光彩。”互联网上不少评论基本上都赞同baofengluo的观点,“各出奇招”“一种噱头”“变相促销”是大部分网友对“买房换就业”的观感。

  品牌营销专家陈真诚发表看法,认为这是开发商的炒作做秀行为。在他看来,实际上,这件事可以这样来看:“能买得起房的人,可能基本很少人需要开发商帮他找工作。”也就是说,开发商其实是知道这个道理的,开发商知道不需要为兑现承诺承担多大的成本,更不需要花多少钱和时间以及精力。部分用人单位则表示,大学生就业,能力是第一位的,至于是不是因为这近5万元的资助就录用,关键还是看学生本身的能力和水平,能达到录用标准的,即使没有资助公司也会录用,不达标的就算给再多也不一定会录用。

  房价过高成问题症结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一位教授表示,就该事件本身而言,“买房换就业”或者其他类似的“另类促销”手段,仅仅作为一种促销方式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说以后出现了什么问题,基本上都和合同承诺不能实现或者是虚假承诺等有关,这类促销方式由于考虑得不周全,往往会导致后续的纠纷。比起“买房换就业”本身的问题,这位叶姓教授更关心这一事件背后体现的东西。在他看来,尽管房地产价格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回落,但相较国民收入水平仍然过高,这是导致“变相促销”出现的主要原因。

  年初北京市社科院发布的《北京蓝皮书》也支持房价过高的观点,他们认为房价还应下跌40%到50%。经济学家易宪容在参加某讨论时也表示,现在房地产的交易量之所以萎缩,核心的问题还是价格太高。换句话说,目前“买房换就业”不过是房产商变相降价的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房产商并不希望房价下跌过快过猛,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种“变相促销”提高房产的销售量,回笼资金。叶教授也进一步表示,不管降价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哪怕是“买房换就业”,只要是让利给消费者的措施就值得欢迎。 (许群、何徐麒)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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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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