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秦皇岛买房可贷公积金 此举暂不推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北京市民秦皇岛买房可贷公积金 此举暂不推广
2009年04月16日 08:5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即日起,北京和秦皇岛两地市民,可持当地开具的公积金缴费证明,在对方城市购房时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与其他城市全面合作开展个人异地贷款。

  “这意味着北京市民可用公积金贷款在秦皇岛购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协议规定,北京和秦皇岛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使用各自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各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程序,向在对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己方城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方享有贷款收益并承担贷款风险。

  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交在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缴费证明。也就说,北京市民在秦皇岛购房前,需要先到自己缴纳公积金的地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缴费证明,然后携该证明到秦皇岛购房并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目前北京的公积金贷款上限为80万元,而秦皇岛的上限只有40万元。按照协议规定,北京市民在秦皇岛最多能申请到40万元贷款,而秦皇岛市民可在北京申请到80万元。“这并不意味着两地申请贷款存在不公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即便是北京的申请人,也需月缴存公积金至少720元,并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标准。秦皇岛市民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一样要达到这些标准。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