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 闲置资金需慎行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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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 闲置资金需慎行
2009年04月20日 09:5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经适房建设?这在某些部门看来,也许不是什么问题,但站在公积金所有者的角度,这却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闲置公积金的处置,应该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经过权益人公开、充分的讨论,而不能擅作主张。动用广大公积金缴纳者的钱,不问问主人是说不通的。

  本报记者 何建华

  实习记者 董明明报道

  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首次突破了万亿大关,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该司今年的工作计划中称,今年将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方案。据悉,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方案。对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了专家、学者、消费者后发现,此举遭到法律界人士的质疑,部分民间声音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的疑问。

  陆志明: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

  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陆志明说,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房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因此,相对于此前将公积金用于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建议,将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似乎更具合理性。在国家保障民生、扩大内需的发展战略下,此举确实有助于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提高我国住房保障水平。如果能合理运用、有效监督,而且只要经适房卖得出去,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也不是大问题。

  吴昊:闲置资金需慎行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企业主管吴昊认为,即便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本地人,也有相当一部分并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这部分人也无法享受利用公积金闲置资金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因此,关于公积金闲置资金的问题还需政府及相关部门慎行。

  杨强宏:区别对待

  在对待公积金支持下的适用房问题上,金网络职业顾问兼副总经理杨强宏说,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要区别对待,有些地区居民的购买力有限不适宜实行,而像北京这种城市则应该实行,北京的购房者有购买能力,他相信这种措施在北京能够很好地实行。但同时他也表示了担心地方政府唤醒“沉睡”的住房公积金的同时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比如收入越高的职工得到的优惠就越多,而低收入者享受的就越少。

  李玉英:100%不赞成

  在金融行业工作的李玉英小姐告诉记者,“北京闲置的住房公积金中,也有我一份,但我的户籍不在北京,建了经济适用房,我也无权分享这一政策优惠。而且,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我想不出理由同意用自己的钱顶着风险去投资自己无法获利的事情。”对于近日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该司今年的工作计划中称,将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方案,李小姐表示“100%不赞成”。

  王成岩:不得挪作他用

  北京崇文区政府公务员王成岩表示,首先是使用权利的问题。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要用也得征求公积金所有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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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京辉:与体制不符

  北京京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京辉认为,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经济支持,利用公积金余额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经济适用房;二是间接信贷支持,通过提供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优惠信贷支持全国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通过优惠信贷支持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隶属于住房建设部,其本身并非金融机构,为经济适用房提供信贷支持与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不符。

  任志强:公积金不能当成政府的财政收入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认为,此问题的核心在于“政府有权决定个人与企业上交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但并不是住房公积金的主人,最多是个政策限定中的住房公积金托管人。公积金不能当成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去自行决定其的使用。”

  汪丽娜:重要拓宽融资渠道

  社科院房地产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提出,当前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和稳定房地产市场投资,最重要的工作是拓宽融资渠道,而不是从公积金去想办法。即便是政府一定要利用闲置的住房公积金解决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首先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其次要明确资金收益的归属性”。

  朱凌波: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

  房地产投资顾问专家朱凌波认为,应该成立一个非盈利的资金托管机构,由该机构委托承建商建设,但开发和销售均由该机构负责,所有收益应归公积金所有人所有,“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也防止被商业机构拿去牟利。”

  武杰:在家庭内部实现共享

  家住西城区的武杰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各买了一套住房,尚未还清贷款。儿子工作已七八年,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已累计到一个不菲的数字。儿子不打算买房,想支取自己的公积金替父母偿还贷款。但依照目前北京市对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规定,父母购房,子女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只能是以夫妻为一个家庭单元,夫妻间买房双方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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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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