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报告晒地产成本 高房价让哪些部门尴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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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称报告晒地产成本 高房价让哪些部门尴尬
2009年02月09日 16:4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就在地方政府纷纷表态要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语境下,近日,一份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的《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分析》报告,引起公众对房地产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不断上升的忧虑。

  该报告指出,在房企包括税费总支出的篮子里,流向政府的比例更高达49.42%。加上均摊在房企的拆迁成本、市政工程、公共配套、规划施工许可、房屋交易环节等支出,房企交给政府的各类费用可能会超过60%甚至更高。也就是说,这些水涨船高的成本不得不摊销在购房者身上。

  对比或许能让我们把成本这笔账看得更清,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1998年,上海房屋每平方米的土地开发总成本仅为3245元,到2006年的最高位时已上涨到6849元;广州房屋每平方米土地的开发总成本仅为2731元,到2005年的最高位时已上涨到4375元。其他如深圳、杭州、苏州、成都、青岛的土地成本,10年来也分别上涨了40%左右。

  更让人吃惊的是,上述土地成本及开发和销售环节的税收只是显性成本,真正让房企挠头的,还包括那些权力部门和资源垄断部门在房地产领域所造成的隐性成本。如长期掌握土地交易大权的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案发时,他和妻儿名下的房产竟多达14处,其从开发商手中“换房”的一套“商品房”与市价相差489万元。这些房地产成本的“倒挂”,自然会像蚂蝗那样吸附在普通购房者身上。

  实际上,类似“炒房区长”、“炒房局长”的出现,都增加了房屋和土地的无形成本。在最近地方官员财产申报里,某市发改、规划、土地系统人员,都有着超过两处的房产。不难看出,晒一晒这些拿不到桌面上的住房照顾成分,真正的高房价应该让哪些部门尴尬?

  可以说,在房地产领域,无论是显性还是隐性成本,都躲不开土地、金融、税务等部门于“公”于“私“的雁过拔毛。在居高不下的各类成本面前,要想用普通数字来解开房企的不堪重负,显然是一种难言之隐。因为在一家中型以上的房地产企业里,年初为了应付“潜规则”的费用预算就高达15%。

  以合理的价格释放需求固然重要,但要想从根本上抚平高房价的伤痛,必须从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给予房企公平、合理的“企业国民待遇”,把更多“暗”的费用变为“明”的费用。

  眼下,为房企减负的呼声已被社会上一种不公平的语境所淹没。因此,仅仅从政策层面给予减税松绑显然作用有限,应从制度层面入手,将“政出多头”的费用加以削减和取消,同时将开发销售环节的税收整合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并将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税种。

  最重要的是,土地、金融、税务等利害部门,也应及时公布主政官员的房产,让那些隐性收入下的地产成本,明亮在朗朗乾坤之下。(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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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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