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应少建经济适用房多建廉租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政协委员:应少建经济适用房多建廉租房
2009年03月06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记者 刘育英 阮煜琳)全国政协委员贺平就保障性住房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经济适用房应当少建,更应该得到发展的是廉租房。

  根据北京市二00八年的规划,市政府全年建设八百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其中三百万平米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五十万平米。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诟病由来已久,“经济适用房业主开奔驰车”、“经济适用房户型超过一百平米”的报道见诸报端。二00五年,北京某经济适用房小区放号,北京市民彻夜排队,甚至有人雇佣民工排队,经济适用房是否卖给了低收入群体引发质疑。

  有委员表示,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不严,对家庭收入难以准确审核,造成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未必是低收入群体,其分配存在不公现象。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虽然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却阴差阳错照顾了中高收入者,助长投机分子和某些官员的投机、腐败机会”。

  贺平说,建造经济适用房的钱或多或少都是纳税人的钱,用这些钱为一部分人提供廉价住宅未必合适。而廉租房的房源在政府手里,低收入群体可以租住。

  二00八年,贺平任董事长的保利集团本身也参与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在免征土地出让金,免征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建出来的”。

  全国政协委员、荣丰集团董事长王征表示,经济适用房由于成本低于同类商品房,影响了市场秩序,造成许多开发商只做“两头”——卖给年轻人的小户型和高收入人群的豪宅,而市场需求量最大的普通住宅,开发商提供得较少。贺平称,“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别墅都是商品房概念,应该由房地产市场来自发调节”。

  贺平认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值得商榷,廉租房应该加快发展,棚户区改造和灾区保障性住房也要继续。王征则认为,要调整保障性住房的结构,将廉租房比重提高到到百分之九十,经济适用房少量发展,占到百分之十。

【编辑:闻育旻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