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政府从房地产商处拿钱并不可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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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政府从房地产商处拿钱并不可耻
2009年03月10日 17:10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高房价猛如虎。年年两会,楼市年年是民怨之靶心。说到房价,自然不能不提及成本构成;而谈到成本,政府土地收益又成了众矢之的。3月8日《中国青年报》消息说,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会上递交了《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发言,去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其中,三个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64.5%;北京为48.28%;广州为46.94%。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长韩正说,不知这个数据怎么来的,肯定有误。不过,他没有透露自己掌握的数据。

  在眼下这个年代,谁敢说自己是房价的核心部分,就等于将暴利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常常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不振兴房地产业肯定不行,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其他边远内陆城市,房地产占GDP的比重固然有轻重缓急之分,但绝对值没有人敢小瞧,何况还直接关系到“居者有其屋”,因此,政府在救市问题上的姿态是必然的,赠送户口也好,减免个税也罢,其情可谅;另一方面,房地产业振而不兴,绕不开房价问题,政府一旦出面吆喝,自然被舆论拷问在高房价里占了多大比例的成本。不救,财税说不过去;救吧,民意说不过去。这正是地方政府在救市问题上时常“人格分裂”的根源。

  笔者以为,政府从房地产商处取得合法收入并不可耻。请注意,拿钱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取得的途径是“合法”,而不是“合潜规则”。就市场规则而言,土地属于有限稀缺资源,尤其是城市土地,价格呈现高区差异性是常态,幻想土地成本大降或为零不仅悖逆市场规律,且对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而言也非常危险。我们不妨看看香港的例子:根据2009年福布斯最新排行,香港房价高过了东京、巴黎和纽约,以每平方英尺1373美元排在世界第四位。客观地说,比之于一般港人收入,这个价格依然算巨高,这也就可以理解很多明星大腕坐拥“千尺豪宅”,其实也就百来平方而已。问题是,人家为什么鲜有怨恨高房价?为什么巨额土地出让金没有引起公愤?为什么政府在房价与土地收益上如此坦然?

  秘诀其实很简单:一者,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得很好,有钱的可以买“千尺豪宅”,没钱的可以住“公屋”,大家都有房子住,居住权层面不至于出现底线的问题,自然相安无事;二者,香港非常注重稀有土地的利用与收益平衡,因此开发建设了百余年的香港仍有大量的可建设用地处于未开发状态,不至于急功近利乱抛售乱规划。更为关键的是,规则透明,香港的土地收益承担着财政支出、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功能,香港特区政府也被公认为世界上工作效率较高、监管透明度较好、腐败程度较低的地区政府,因此,土地收益规则公平、程序透明、来去干净,且用于民生,百姓自然无话可说。甚至可以说,公众更希望地价可以高企,以增加政府财政,进而改善公共服务与底层生活质量。

  遗憾的是,我们很多城市的土地成本高,土地收益去向成谜,弱势群体居住权又成为社会短板;更关键的是,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惊人——部分城市土地主管部门腐败窝案可见一斑。如此一来,地方政府自然备受诟病。

  其实,政府从房地产商处拿钱并不可耻,只要合情合理合乎规则,透明干净,服务于民生。某种意义上说,比重大一些反而更利于政府为民生兜底,没啥不好意思的,政府应有这个底气。只是,不能让公权寻租的部分由开发商转嫁到业主身上。毕竟,社会财富是个定值,公平配置才是和谐的真理。(宋桂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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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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