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房价是杠杆 增加的开发成本应购房者买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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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房价是杠杆 增加的开发成本应购房者买单
2009年04月23日 12: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3日电 房地产蓝皮书主编、城市中心的牛凤瑞研究员在“2009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上表示,房价是目前分配住房资源最公平、最有效率的杠杆,应该特别重视。任何增加开发成本的,最后都要由购房者去买单,以最终平衡开发商、拆迁居民、农民和市民以及政府的利益链条。

  他说,房价是目前分配住房资源最公平、最有效率的杠杆。这一点应该特别重视,在住房分配货币化、市场化方面,这是住房改革制度的一个基本趋向。房价的涨落是市场信号、市场配置房地产资源的基本形式,有大涨就有大落,有大落就有大涨,有小涨就有小落,有小落就有小涨。在一般情况下,房价上涨表明市场供给不足,需求旺盛,供给方有较高的利润回报,从而吸引更多的要素进入房地产市场,进入房地产领域,增加有效供给,达到新的规模。房价下降,表明市场需求不足,供给相对过剩,房地产的利润下降,要素退出房地产领域,供给减少,达到一个新的供求平衡。这是一个市场基本的形式,所以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才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釜底抽薪之策。

  他还说,任何增加开发成本的,最后都要由购房者去买单的,这样满足了自身的住房需求,开发商通过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相应的投资、利润回报,被拆迁居民以改变自己原有的、熟悉的居住地,农民以转让土地而获得相应的拆迁和占地补偿。政府则通过土地税费来获得相应的财政收入,这是一个利益循环链,没有起点,没有终点。

  牛凤瑞说,实际上这里还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哪一头拿得多,哪一头拿得少。在这种情况下,房价较高,开发商因而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才有下一轮的更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社会才有更多的住房有效供给。我们希望房价降下来,如果我们的开发商利润薄的话,下一轮他的开发就要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循环。

  同时,拆迁户和被占地农民正是因为有较高的房价,才有可能获得较高的补偿,政府也才有可能有较高的开发税费收入或者土地财政。正是因为政府有了较高的土地收入,才有可能投资于更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这样对整个市民是受益的。这就是另外一个利益循环链。这是一个共赢的利益循环链,起点就是我们的房价高。当然,房价过高,购房者支出大幅度增加,生活指数要上升,必然要求增加工资。用人单位、用人企业的用工成本要提高,同时它的利润要摊薄,但一个城市企业的利益过渡摊薄的时候,将弱化这个城市的经商环境,降低这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一损具损的利益链。

  他还说,房价过低,一方面会造成土地低效率或者浪费性的占用;另一方面,开发商无利可图,就不会有住房有效供给的大量增加。土地不能开发,被拆迁居民和占地农民的土地升值收益就不能变现,最终的结果是买房的人有钱也买不到房,政府也就没有能力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样的话,城市现代化的建设将造成停滞,这也是没有赢家的利益链。(据中国网文字直播实录整理)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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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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