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问题房埋单?温州"购房门"升级为"差价门"(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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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该为问题房埋单?温州"购房门"升级为"差价门"(2)
2009年06月12日 13:5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购房猫腻”露出“冰山一角”

  人们记忆犹新,今年3月23日,一位网民在互联网“天涯论坛”发出题为《温州旧城领导内部购房贪污的猫腻解读》的原帖,温州“干部购房门”被曝光。该帖不仅抖出143套安置房购房者的清单,而且披露了旧城改建指挥部领导利用职权暗箱操作的两大手段:

  一、A购买房子,与领导关系密切的,先付几万元定金。A再找下家B,让B出钱买房,同时把差价给A,差价少则二十万元至百万元,多则百万元以上。

  二、A是领导得力“助手”,领导就专门授权A,先把旧城房源以低价假卖给B,B再把房子以市场价卖掉,B拿的差价按2:2:6分成,领导得6,A得2,B也得2,如果差价是50万元,领导就得30万元,A与B各得10万元,如此操作20套,就有近千万元收入。

  这是否确有其事?温州市政府方面三缄其口,避而不谈。

  黎先生向记者披露的购房经历基本印证了网民曝出的“猫腻”。2006年5月间,他从一家房屋中介机构以每平方米11318元、总额191.9262万元的市价,买下市区一处顶级地段、顶级楼盘29层的一套高级住房,面积169平方米。卖主黄某是温州市瓯海区一个村的农民。

  洽谈时,对方要求黎先生分两次付款,一笔向市政府的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付150.9262万元,计每平方米8900元。剩余另一笔付黄某现金41万元。黄某当时透露,他这41万元也不是自己一人独吞,要与三个人分。

  直到这回要补“差价款”时,黎先生才顺藤摸瓜一层层了解到,这41万元差价的得利者都是旧城改建指挥部原主要负责人吴权书的同村人。卖主黄某是村委会主任,吴、黄关系甚好。

  眼前,黎先生面临的是要重补57万多元的“差价款”。他表示愿承担一半,但卖主表示不干。

  政府声音:群众有道理

  十多名购房“下家”对记者说,政府一直称,那些官员付的每平方米8000元的房价是“预收款”,是“暂定价”。但是,他们从官员手中买房时,旧城改建指挥部和卖主都没这一说,他们被告知这是“最终结算价”。他们向记者出具了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统一开给他们一式三份的《商品房结算单》,单中显示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财务人员注明:“属一次性结算”,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也在单中批示:“同意结算”。另外,受害者胡嘉增出示了他与卖主李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双方谈判和协议上都没说成交价是“暂定价”。

  李亮波等购房者说:“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认为这房子是可靠的,才放心以市场价购房,哪想到现在又要‘补差价’?这是把清除腐败的成本转嫁到我们头上!”

  为此,许多群众联合向温州市纪委投诉反映。一位负责接待的干部答复:买卖房屋是民事行为,纪委管不着,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干部腐败,我们可以管。

  投诉群众来到旧城改建指挥部,总指挥留红光答复他们说,如果卖房者得差价只有几万元,在法律上可以看作卖房者是中介人,他得的是介绍费、佣金之类,但差价超过几十万元,就是明显的市场买卖行为,这就要看房源如何来,为什么他买得到,别人买不到。

  记者向留红光了解,他表示:“市民说的是有道理的,他们是以市场关系买房子,要补差价的是卖房者,我们尽量做卖房者的工作,要他们出钱补掉。”

  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陶时梅对记者说,政府不会向第三方收取差价,第三方是指第二次转让的买方。政府没有必要与他们发生任何房屋补差的纠葛。(记者 张和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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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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