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楼霸强迫业主高价运料 每栋楼房获利超百万(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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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楼霸强迫业主高价运料 每栋楼房获利超百万(2)
2009年07月13日 08:4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难办”的“吊装队”

  今年3月,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派出所曾打掉了一个恶势力“楼霸”团伙,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检察院。据警方提供的材料,该团伙涉嫌强迫居民购买水泥等材料、强迫商户交物业费、强行向居民收管理费,还涉嫌用暴力手段控制搬运工。该所宋警官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感慨,这类案件“取证太难,很少有人出来作证,都担心打击报复。”

  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孟江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楼霸’是一种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行为恶劣,同时触犯的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市民真正走法律渠道维权的很少,因为维权的成本高、风险大。”孟江建议,如有市民遭遇“楼霸”,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等举报寻求解决。

  但政府部门也有难处。

  在今年召开的太原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曾有代表递交了关于“太原市吊装市场乱收费”问题的建议,随后太原市政府将此建议转至太原市物价局处理。面对新课题,物价局先后与省外同行及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多次沟通,但难觅良策。

  “‘吊装队’是典型的太原特色。今年我们专门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物价部门联系,希望可以借鉴发达城市这方面的经验,但全国同行均称闻所未闻,我们是一头雾水。”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曹处长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吊装看似是一个价格高的问题,其实涉及的范畴比较广。首先大部分‘吊装队’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应该是工商管理范围;另外,吊装是特殊行业,应该具备一定的资质,但目前没有一个单位对此进行认证;作为建设主管单位,市建委认为房屋封顶后已移交房管局,应归房管局管理。”曹处长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颇多无奈,“非法的我们就不能为其定价,如果合法,我们就会请示上级是采取政府定价还是市场调节。”

  太原市房管局物管处齐处长表示:“现在客观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载人电梯如果运载了装修材料的话,电梯就丧失了保修的资格,所以许多物业公司选择了吊装,我们也不能过多干涉。下一步我们想尝试用密封的器具把材料包裹,再通过电梯运输。”

  但许多业主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认为全国各地的新楼装修都是电梯运料,为何太原的电梯就特殊。有人甚至质疑这里存在“玄机”,那就是物业公司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为“吊装队”的顺利进场制造机会。

  记者曾以请教者的身份与某小区“楼霸”套近乎,表示自己想在其他楼盘搞吊装,但不知从何下手。这位手臂刺青的“楼霸”不无谨慎地告诉记者:“这个你得和物业公司谈,还得看你能不能‘罩’得住。”当问及向物业公司缴纳的费用时,“楼霸”讳莫如深。

  物业是“祸首”?

  “‘楼霸’大批出现,根源就在物业管理公司,这是潜规则。”太原市物管行业资深人士陈先生说。

  现在担任某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的陈先生,十年前就涉足物业管理行业,是山西比较权威的业界行家。对于目前太原的物业管理乱象,他颇多微词:“太原市80%以上的楼盘都是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在管理,他们自身专业素养欠缺,也不具备专业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念,在利益面前很难为业主着想,‘楼霸’因此在太原可以大行其道。而真正的专业物业公司却举步维艰,难以为继。”

  某大型家装公司李经理也把“矛头”指向物业公司:“现在业主买套房很不容易,但在装修时迫于楼霸的淫威,还得支出很高的搬运费,平均要占到装修成本的10%以上,而物业公司却以‘便于统一管理、维护业主利益’的幌子搪塞业主。”

  “楼霸”因何在众多小区畅通无阻、一路绿灯?而物业公司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物业公司默许是因为‘楼霸’交纳了不菲的费用而取得了‘经营权’,根据住户的多少,每栋楼要向物业公司交纳20—50万不等的费用,有的还签有正式合约。”

  虽然不清楚“楼霸”在各个楼盘交纳的准确费用,但李经理对此潜规则并不陌生。因为之前他就获知某大型小区的开发商给物业公司定下500万的盈利目标,而该小区就有十几栋高层住宅。

  “物业公司作为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首先要保证业主利益不受侵害,如因‘楼霸’原因导致业主利益受损,不论物业公司与其是何种关系,都难辞其咎。”孟江律师表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物业公司与“楼霸”是否存在私下交易,太原市房管局物管处齐处长表示:“这个还是猜测,缺乏有力的证据,如果存在的话,我们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平时我们只能从细微入手,尽力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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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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