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坠琉璃瓦住户出入忧心 物业须先尽责后索赔(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楼顶坠琉璃瓦住户出入忧心 物业须先尽责后索赔(2)
2009年08月19日 10:4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收支久入不敷出

    物业欲打退堂鼓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华海花园本身就没有本体维修基金,这就产生了一个维护成本的问题。我们曾经想通过业委会向住户收取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修缮和维护,还想过提高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但事实的情况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按照周经理的说法,不仅仅是维修基金的收取有困难,就连向住户收齐每月最基本的管理费也有很大的难度。

  “管理费方面,我们每月能收到的比例基本上是在7成到8成左右。并不是我们收得贵,要知道,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华海花园的管理费一直是按每月0.65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停车费是60元,这样的价码放在整个深圳地区都是相当低廉的。一些老业主不是付不起钱,但就是不愿意交,我们做了工作也没有什么效果。”说起部分住户的欠费问题,物业公司方面也自己的委屈。

  谈话间,周经理也暗示,如果情况没有好转的话,该公司最终也只能选择从华海花园撤出。“这几年的亏损由于额度不算太大,我们还是在坚持管理,但谁都说不好将来会发生什么事。”

  物业公司须先尽责

    欠费可以提起诉讼

  对于华海花园的问题,法律界人士也做了点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业主要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这是法律规定业主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费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的一项服务费用,不交纳物业管理费,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法规,而且也损害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星韵律师事务所的俞律师看来,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要想方设法为业主提供服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物业公司追缴有意欠费,首先须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如果己方尽职尽责的情况下,还是有部分业主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拒缴费用,为其他已缴费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譬如,物业管理公司可在专职律师的指导下向业主发出催缴通知,并考虑酌情提起诉讼或仲裁。

  目前,宇新物业公司方面表态,待近日天气好转后,将对华海花园各幢楼顶进行检查,对已松动的琉璃瓦进行拆除处理,以降低住户的安全隐患。对于目前的情况,部分业主也表示希望能由街道办相关部门出面牵头,以便华海花园业主和宇新物业共同协调解决此事。 (记者 赵新明)

【编辑:胡俊英
 
请您登录/注册后发表观点!  进入社区  查看评论>>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