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待跟进
除了建设和分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后续管理也同等重要。随着部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使用,这部分住房的管理问题也暴露出来,而目前国家还未制定出相应的管理细则。
保障性住房中尤其是廉租房的管理,成为地方政府一大心病。廉租房的性质是国有,那么其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谁负责?住户拒不掏钱怎么办?住户如以后不在廉租房保障范围,却不愿搬走,政府怎么办?住户都是低收入家庭,社会稳定能否保证?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已经引起各地方政府的重视。
“廉租房带来管理的后遗症,有些住户就是不交水电费、取暖费,政府给予补助仍然不交,停止供给,他们便聚众闹事。这是政府的一个永久包袱。”山西省晋中市市委书记李永宏无奈地告诉调研组。
许多地方领导都有李永宏这样的烦恼。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孙滨则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形式将给政府带来沉重的管理成本和负担,建议廉租房以货币补贴为主,政府一次性付出,百姓在租房时也可根据意愿选择租房的地段、价位。”
“廉租房可以从改变管理方式上缓解政府的压力,比如租售并举。”山西省副省长李小鹏建议。按现有的规定,政府建设或购买的廉租房不得出售。
对此,调研组认为,地方政府的有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值得决策层进一步研究。
“你们处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第一线,对这项工程更有发言权,你们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将使中央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上做出更科学的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冯淑萍在齐齐哈尔市调研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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