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适房屡出质量问题 相关部门似管非管(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杭州经适房屡出质量问题 相关部门似管非管(2)
2009年08月26日 11:1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验收备案漏洞多多

  监督管理屡屡悬空

  2000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改变了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将工程竣工验收由验收制改为了备案制。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核发竣工验收证明,而是采用验收备案的办法。

  “这就是说,主管部门不再直接进行检测,而是把开发商提供的检测结果进行备案。”张林利告诉记者,国家验收也只是开发商、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的四方验收。

  1988年,我国开始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建筑法中对监理单位的职责、法律责任等都作出具体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对施工方的职责、工程质量作出要求。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可以说,不缺管理办法,关键在于落实。”胡晓晖说,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单位的资金、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接受整改意见,却不落实;建设单位拿到钱后,便对工程不闻不问。这在质量监管上造成盲区。

  “根本原因还是实际操作不到位,各种监督与管理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发挥效果。”胡晓晖对记者说,各级监管部门从施工方进场后就贯穿整个建设过程,并随时进行抽查。但在操作中,监督员发现,由建设单位提供的记录与真实情况相差很大。

  为此,杭州市于2007年6月10日起正式实施了《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在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分户检验,从而解决了中间过程存在的一些盲区。

  “但对开发商却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胡晓晖对记者说,出现验收不合格的,也只能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处罚违规苦无依据

  屡次检查难慑违规

  8月19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开始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两组检查队伍对杭州市区内的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措施、强标等进行检查。

  胡晓晖告诉记者,检查后,对开发、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不良行为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暂停施工和监理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开发单位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投标资格。

  “但震慑效果并不明显。”他说,类似处罚一直以此种方式操作,但投诉量丝毫不减,检查状况也不见好转。

  据统计,去年,杭州建委对杭州分户检验的监督核查一次合格率为31%,初检不合格率为32%。今年上半年,分户检验的监督核查一次合格率为20%,初检不合格率为43%。管道渗漏、空鼓裂缝、门窗安装质量仍是焦点项目。

  胡晓晖认为应该尽快制定对开发商的处罚办法,不再仅仅依靠信用评价、道德要求来约束开发商的行为。

  法制网杭州8月25日电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