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撤销宅基地证保不住非村民小产权房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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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撤销宅基地证保不住非村民小产权房 
2009年09月04日 14:3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白云区撤销石井张村最后6户非村民“钉子户”的宅基地证

  因价格便宜购买村民房 入住后发现水电费贵附带费用多

  明天,石井河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白云区政府日前扫除了石井张村内最后6户非村民“钉子户”,通过依法撤销其《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下称“宅基地证”)后,为石井河综合整治工程扫清障碍。此举或为今后广州的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惠民工程探索出新的模式,同时引起了社会对非村民购买“小产权房”的重新关注。

  广州城乡接合部等地一直存在数以万计的“非村民小产权房”,这些入住市郊的非村民有的是住在市区的居民,有的则是从外地来到广州的务工人员,低廉的楼价让他们购买并住进了村民楼里,20年过去,他们曾经兴奋,希望房产“转正”,亦曾失落,担心总有一日会被拆除。此次白云区有关部门撤销“非村民小产权房”的宅基地证,引发了不少“非村民小产权房”业主的担忧:这种一直未能得到法律认可的“既成事实”究竟会何去何从?

  早期集资房开卖

  打着商品房名义

  “非村民小产权房”的来历可以上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广州地区一度出现了在农村宅基地上兴建集资房的热潮,由于当时的房地产市场未算发达,而且低廉的房价也让不少市民趋之若鹜,形成了非本村村民拥有村内房屋的现象。

  龙归的龙图花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建的,由于当时广州的房地产市场不太发达,清新的空气以及低廉的房价吸引了不少非本村的广州市民购买。虽然小区内是规划统一,每栋楼房的间隔一致,但实际上这个小区却是建在了南岭村的宅基地上。与龙图花园的情况类似,人和置业广场当时同样吸引了广州市民。一名集资房小区的管理人员称:“单单龙归一地就有这样的小区23处,它们都是‘私生子’,没有合法身份。”

  在广州但求一宿

  外来工买村民楼

  1997年5月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有效地制止了之前成片宅基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情况。但村内房屋的买卖并没有停止,非村民购买“小产权房”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只不过随着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村内“小产权房”的购买大军已由广州市民变成了外来务工者。

  来自福建的黄跃忠,2003年来到广州谋生,由于收入不高,就在白云区同和街握山村内,以每平方米1280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房屋,价格还不到当时商品房价的1/3。

  据不完全统计,同和的握山、白水塘、蟾蜍石三个村,外来的购房者就有5000多户。据记者了解,多数人当初购买时都知道这类房产得不到法律保护,但一家人生活在广州,日求一餐,夜求一宿,相对廉价的村民房成为了他们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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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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