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此种探索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2007年末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也将“共同责任制”的思维纳入到政策文件中。但由于体制上的制约,32号文的功力远未能发挥出来,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思想和制度基础尚不稳固。
相关负责人说,在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以前,共同责任制极难落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牵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单靠一个职能部门是无法完全解决的。不建立起稳固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就无法取得理想效果。
进一步完善32号文,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势在必行。2008年9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在全省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会上要求,要抓紧落实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同年10月6日,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强调,今后必须实现多部门配合的综合执法,才能有效解决违法用地的问题。
机制创新闯出执法新思路
今年9月9日,顺德区下发《关于贯彻佛山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建立起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查处政治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了动态巡查责任制、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案件通报制度,快速查处政治违法违规用地的建设行为,促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的合力。
与32号文相比,共同责任制涉及更多的部门,职责分工更详细、更具体,责任追究更严厉、更具操作性。共同责任制促成党委政府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体系,确保土地执法监察到位、考核到位、问责到位。
由此,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顺德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开创了土地执法的新思路。
相关负责人说,将进一步完善共同责任制,巡查覆盖全区806平方公里土地,不留一处死角,构筑一张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天罗地网。今后土地执法的尺度将更加严格,以部门合作为核心的共同责任制将更加完善,土地违法者的苦日子已经来临。
接受采访的顺德供电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压力,才有动力。共同责任制对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起到了监督和问责的作用,使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加强协作,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三大亮点
1 创新建立联席制度
新出台的文件建立了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区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查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召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令各部门各司其职,完善了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查处整治工作制度。
2 对违反者追究到人
文件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活动的每个环节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常遇到的当事人的阻挠、围攻甚至殴打等问题,文件明确,公安机关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区纪委机关要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者发出“监察建议书”,并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 首度明确责任到村委会一级
村(居)委会直接面对群众,在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有优势,文件规定其在共同执法中的职责,不得纵容、协助股份社、生产小组等农村基层组织非法出租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镇(街)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查处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将违法违规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本报记者 陈芷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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