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要求各市州定期公布房价等楼市信息(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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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要求各市州定期公布房价等楼市信息(2)
2009年10月13日 14:03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分析:“行业形象欠佳”影响消费者购房

  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投资增长的原因,很大程度在于商品房旺销,企业加速回笼资金,定金和预收款迅速增长,投资能力有所提高。而湖南当下的房地产市场,这几个方面都有掣肘因素存在。

  唐道明分析,首先是部分市州还没有真正贯彻省委省政府年初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18号文件),或未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使得一些优惠政策并没真正落实到位,有些地方重复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的地方契税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土地出让门槛很高。个别市州仍然存在报批报建难、手续繁多等现象,导致一些投资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实施,工程项目贷款不能尽早到位。

  截至8月份底,全省企业房产开发贷款余额同比仅增长9%,比全省信贷增速低27.5个百分点。省住建厅调研的娄底、益阳和常德,房产开发贷款均为负增长。

  “开发商自身也要寻找原因,”唐道明认为,部分楼盘的服务意识不强,房地产行业形象欠佳,导致消费者信心不足。比如有的项目周边公共设施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居民的正当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有的开发商诚信意识淡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商品房质量低劣,有的开发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消费者购房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需求。

  要求:各市定期公布房价等楼市信息

  “接下来我们急须做的,一是督促各地贯彻18号文件精神,让开发商和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既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也要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宋路明介绍。

  具体来说,要筛选一批好的开发项目,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要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将减少报建费用、下调资金监管比例、减轻税赋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而对新开发的小区,必须把五通一平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要制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学校、医院、商业、文化及公交等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优化住房消费环境。

  要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不得发布任何销售信息。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严厉打击虚假合同、合同欺诈。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建设程序,违法销售,发布虚假销售广告、工程质量低劣、以次充好及价格欺诈等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各市州要定期公布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强房地产市场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包括:土地开发出让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办理预售许可项目情况、实际销售(预售)状况(如面积、价格、户型、区位)等市场运行情况。(记者谢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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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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