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小产权房的幕后推手
成都小产权房现象之所以引起全国关注,更重要的原因是2007年7月,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出台了1号和18号文件。但有专家认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的1号和18号文件都是针对合法取得宅基地的新居工程的房屋,而并不是以新居工程为名的商业开发。
《办法》规定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农民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经营房屋,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同时,给予了集体建设用地以城镇建设用地几乎相等的地位,明确指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以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土地使用者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办法》和文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是在推进和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集中和多出一些土地来,使之更加合理的利用。可是,这个合理利用被一些人钻了空子。
据有关人士透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乃至村委会,是亲手策划“乡产权”开发的主体,这种“类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利益回报,基层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给农民分红,剩余的用于投资乡镇建设。由此,小产权房的销售在如今成都楼市回暖的状态下又一次火暴起来。“水乡庭院”、“云溪山房”、“水乡颐苑”、“东方威尼斯”、“水乡中南海”等楼盘不但像正规的楼盘一样有沙盘、楼书、户型图,还都在成都市中心设有销售点、免费专车接送。但是记者在销售现场发现,没有看到有关房屋销售的任何手续。
“土地财神”的游戏
无论是新居工程还是小产权开发,最终的目的从理论上说都是为了促进城乡统筹,最为核心的部分是要让农民获益。但事实上呢,并非如此。
50多岁的老刘,是三道堰镇八步桥村的农民。虽然已经搬进了新居,但靠摆一个小烟摊维持着生计,显得十分清苦。他告诉记者,他想把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了。他说,现在三道堰镇这么多卖楼的,看样子房子是不好卖。
另一方面,在三道堰镇和古城镇的任何一家小产权房售楼中心,售楼小姐都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尽可放心买,绝对有政策保证。
记者问售楼小姐:”既然有政策保证为什么不可以贷款呢,让银行贷款进行按揭吗?”售楼小姐明确说:“要一次性付款。这一次性可以分期:签合同时付50%,房屋封顶时付40%,交钥匙时付10%。”但记者了解到,购买房屋不是签的购房合同,而是安置协议。有开发商的,也有镇政府安置项目部的。
有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水乡庭院”楼盘为例,占地20亩,建筑249套房子,总面积为两万平方米。从目前的卖价来看,是1800元/平方米,总收入为3600万元,保守的获利是35%,开发商至少可以获利1000万元。
“水乡庭院”、“云溪山房”、“水乡颐苑”、“东方威尼斯”、“水乡中南海”、“水上芙蓉”等10多个楼盘,他们称是新居工程,是政府项目,但没有一家是通过招投标拿到的。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项目超过200万元投资的都必须进行招投标。
新居工程用地的路径是: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宅基地,再给开发商,或者和政府联合做。
“水乡庭院”楼盘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政府在地震灾区买了几十亩宅基地,总的保持三道堰镇的土地红线不变,这样我们的房子就可以卖了。”
(本报记者 袁荣田 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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