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优惠”即将到期 买卖双方均为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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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优惠”即将到期 买卖双方均为难
2009年11月16日 16:57 来源:山西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至今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的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的二手住房优惠政策将到期。这意味着,明年起5年以内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将比今年多出上万元的营业税。

  眼下,在省城二手房市场,此事不仅成为二手房中介促成交易时频频抛出的噱头,也成为了干扰大量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的重要因素。

  优惠政策倒计时

  据了解,这项国家于2008年年末为刺激房地产市场而出台的“救市”政策具体内容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两年 (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而据太原市房地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康建斌介绍,在此政策执行前,国家有关二手房营业税的政策规定,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时间为“满5年”。也就是说,个人转让一套房产证办理时间为5年以内的二手房,需要征收营业税,满5年才能免征。

  上万元的出入

  这项政策为何会在二手房市场有着如此大的影响?

  据了解,在二手房交易费用中,营业税所占份额达到了房屋总价的5.5%,位居二手房交易中各项费用之首。

  举例说,以一套房龄刚满两年(小于5年、大于等于两年,符合优惠政策中的条件)、面积100平方米,太原市A类地段的多层普通住房计算,其市场评估价为2600元/平方米,营业税为:26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5.5%=14300元。

  这意味着,优惠政策在2010年1月1日结束后,该套住房在交易中将会多产生14300元的营业税。

  买卖双方均为难

  一直有“买套中意的二手房改善居住条件”愿望的张先生,近期总被几家常去的二手房中介公司鼓惑,中介商频频提醒他,二手住房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即将到期,该出手时就出手!可仍未挑到中意房子的张先生心里却犹豫着,“是继续选下去,还是搭这趟‘末班车’,省下上万元的营业税,将就买一套?”

  不仅仅是买房者难以抉择,事实上卖房者也受到了影响。

  刘先生因在城南看上了新房,为筹款想急于把自家位于漪汾街周边的房子卖掉。这套房的产权证日期为2007年9月,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刘先生想卖到65万元以上。但咨询了几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后,几家都建议他以低于60万元的价格挂出来赶快放盘,否则“2010年二手住房营业税优惠取消,这种5年以下的房就不再有竞争优势了”。

  中介观点不一

  对于即将到期的优惠政策,二手房中介公司持何种观点?

  “我爱我家”漪汾苑店置业顾问认为,这项优惠政策对于2003年以前的老房子来说,基本没有影响。但对一些次新房来说,影响较大。因为出售次新房的房主大多用于投资,营业税优惠与否,直接关系到他们资金回流的速度,因此这类房主都急于将房子出售。易家房产桃园店的经理则认为,欲买二手住房的消费者多受住房刚性需求影响,因此,找不到合适的房源,他们大多不会因为节省上万元的营业税而勉强买下并不 “十分中意”的房。

  对于二手住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后,省城二手房市场的走向,被访二手房中介公司认为,明年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二手住房成交量萎缩的情况,但长期看影响不大。

  太原市房地局产权交易所有关人士表示,二手住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实施近一年来有利有弊。有利的是,鼓励了二手住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负面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同时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而加大了普通百姓解决住房困难的难度,甚至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记者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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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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