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停暖事件调查:物业公司资金黑洞达1000万(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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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HO停暖事件调查:物业公司资金黑洞达1000万(4)
2009年12月16日 05:37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业主自救,呼吁物业监管

  一个已经没有了资质的物业公司,一个已经过了期的业主委员会,就这样把建外SOHO的业主们推上了一辆上得去下不来的车里。是的,尽管政府支持维权业主成立了一个收费平台,但是又面临着法律法规的尴尬。看来,不是建外SOHO的业主不愿交钱,一个是已经被解雇了的老物业还在坚守;一个是没有资质的新物业要收钱;而到业主们自发成立的收费平台缴费,又可能要吃上官司。这可真是乱成了一锅粥,那么怎么样才能解决这样的物业困局呢?来听听专家的意见。

  在这里,我们看到管理建外SOHO东区的物业公司,在没能足额收取到物业费的情况下,优先支取了管理费酬金,发了自己的员工工资,显得理直气壮;业主们反倒处境尴尬,就像坐在一辆上得来下不去的车上,几千万的物业费交了,物业费收支成了一本他们看不着的账,仍然面临断电、停暖的威胁,想要自己交电费、暖费,却成了被告。

  但专家认为,在建外SOHO发生的纠纷看似纷繁复杂,其实是一个普遍问题,在目前的这种物业管理模式下,每个小区都可能重演,要堵住物业管理的黑洞,只有赋予每个业主监督的权利。

  物业管理专家舒可心:“只要业主不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腐败是必然的,只要业主们不监督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偷钱是必然的。”

  舒可心,北京多个小区的业主顾问,从事物业管理维权有10年的时间。物业管理有多大的黑洞,他深有体会。

  舒可心:“一个我手里有现成的案例,换一个热交换器1、2万的成本,那物业公司拿出来的报帐单就是七万块钱,那业主委员会就批了,那怎么批,给了你多少好处,市场上招投标了嘛,没有,物业公司说那就是七万,那七万块钱,那五万块钱是谁的,全是业主的,能相信业主委员会吗?不能,就这么简单,所以物业公司是给业主们打工的驴,业主委员会是看着这个驴的狗,业主们是要经常敲打这狗和这驴的。”

  记者:“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您说的这种比如说驴和狗的这种勾结?”

  舒可心:“实际上赋予每个业主相应的监督权利,而不要由业主委员会单独拥有监督的权利。因为小区一千多个业主当中,随便有一个人下了班了,就跑到物业公司那要求看帐,这些就足够威慑物业公司的……你为什么要花这个钱,跟全体业主说清楚,有的人说,舒老师你这样说的不好操作,别跟我说不好操作,你想操作,你想诚信对待业主就能操作,不会操作问我来,我教你怎么操作。”

  记者:“对于这种资金的管理,国外有没有什么可借鉴的经验?”

  舒可心:“国外最简单地是业主大会和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在银行开了一个信托帐户,所有的人往这个信托帐户里交钱,谁不交钱,谁就是欺负了人家的利益,然后业主委员会看着物业公司从这帐户里往外拿钱花,物业公司根本摸不着钱,他摸着只是支票,只是往外花的一张一张支票,他摸不着钱。现在我们物业管理在最初始设计的时候,让业主们把钱交给物业公司,成为物业公司营业收入。”

  舒可心:“就是这问题。”

  半小时观察:

  物业公司对业主们是个什么关系?潘石屹刚才在节目里打了形象的比喻,保姆。我们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比喻,来说说物业费监管的事。实际上,业主们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不仅包括了物业公司的工资,还包括水电暖气等费用。这就好比你不但给了保姆工钱,还把很多买菜钱也交到了她手上。但是在主人既管不了帐又管不了钱的情况下,这位保姆有可能肆无忌惮地把买菜钱揣到自己腰包里,回头再告诉你,钱不够了,您再多拿点。如果你发现了这位保姆不老实,再换一位,结果可能还是依然如故。建外SOHO的故事听起来头绪纷繁,揭示的道理却很清楚:交物业费是业主的责任,查物业费是业主的权力,但缺乏成熟的监管体系,出现资金黑洞也许在所难免。怎样让监管权力回归到业主手上?这是我们在探索新管理模式的时候,必须要找到的答案。

  (主编:孟庆海 记者:顾萍 摄像:贡存、毛云李、刘勋、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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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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