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商用地产可先征物业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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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政协委员:商用地产可先征物业税
2010年01月24日 0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用房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已经很接近了。”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天表示,政府征收物业税可以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地产开始。

  对于今年的房地产行业而言,物业税是一个焦点问题。昨天,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目前虽然距物业税全面开征还有一定距离,但是物业税是可以分步实施的,可能率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物业税。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核心是资金

  刘桓说,政府主要是通过三种行政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是建设保障房,二是限制拥有房数量、提高按揭比例,第三就是税收。目前前两种手段都已经使用,就差第三条措施了。

  他表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核心问题是资金问题。如果资金链断裂,房价自然会得到遏制。从去年的贷款数额来看,还是资金在支撑房地产市场。如果收紧资金,开发商拿地的意愿就会减弱,炒地皮的热潮自然会减退。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讲,税收的方式更为关键。他举例说,去年营业税的新政出台,效果立竿见影。这说明,老百姓对税收问题“很敏感”。

  商用房物业税已具备开征条件

  对于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和时间,刘桓认为,政府征收物业税可以先从商用房产开始,分步骤实施。现在,商用房产物业税已经基本具备开征的条件了。先行征收商用房产物业税,可以对住宅开征物业税“打出信号”,看看百姓的反应。但是,他表示目前政府尚无对商用房开征物业税的时间表。 (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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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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