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迹象显示,现在部分中介公司开始与担保公司寻求合作,要求银行以“担保费”来变相给中介支付费用。“一般来说,中介要么自己注册成立担保公司,要么找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向担保公司支付所谓‘担保费用’后,中介和担保公司以协商好的价格进行收益分成,以规避监督。”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规定,担保公司是二手房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房产过户到房产证抵押有一段时间差,其风险不能由银行来承担,必须由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而中介机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走账,使银行的房贷“返点”变相存在。
现在很多大型中介机构都在旗下设立了担保公司,这样“返点”仍旧只是拐了一个弯再次落入中介的腰包。此外,银行有时还需要向中介提供业务咨询费、营销费等等一系列费用,而很多中小银行更是借此和中介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某银行人士表示,有朝一日,“返点”很可能卷土重来,所以许多中小银行也舍不得放弃和中介之前建立的良好关系。一旦银行放贷压力再次显现,中介掌握的客户资源又将成为要挟银行的王牌。
惊险对弈:银行赔本没赚吆喝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返点”的存在,使银行一定成为最后的输家。他说,追逐“返点”利益,易引发中介机构道德风险。中介机构为获得“返点”,向银行提供虚假客户资料,虚假房产交易,更有甚者中介在获得“返点”后立即还清贷款,这样银行只能是“赔本也没赚到吆喝”。
而银行在提供“返点”后,也容易放松前期调查,脱离市场营销,简单依赖中介,甚至可能会引发银行员工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实本身‘返点’就见不得阳光,而很多银行宁可牺牲收益也愿意和中介合作,这其中不排除银行个别经营人员能在整个分成环节捞到好处的因素。”如果能和银行业内人士做到“里应外合”,房地产信贷风险会在银行体系内快速积聚。
有专家表示,其实银行向房屋中介支付费用并不奇怪,在国外也存在银行向房贷中介机构支付佣金的情况,但通常都要求必须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超过核定限额,否则将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由于我国目前监管体系尚无法对佣金支付做到规范,所以取消“返点”也是当下一种必要的选择。
他说,文件的出台将促进商业银行在新的营销渠道开发和提升房贷产品线竞争力方面下工夫。现在很多商业银行开始自己做起“房地产中介”,采取直客式经营房地产按揭业务,对二手房贷款全程交易“免佣金”、“零费用”。此外,各家银行都纷纷推出了新的房贷品种,如固定利率贷款、双周供、接力贷等层出不穷。“银行提升‘内功’才是吸引房贷客户的根本之选。” (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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