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二次房改四大难点:已买过房的人怎么办(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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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解析二次房改四大难点:已买过房的人怎么办(2)
2010年03月17日 11:32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能行通吗

  看起来很美,操作上起码有“四难”

  按二次房改的设想,自己可以不用节衣缩食、攒钱买商品房,市民刘小姐听到这一消息颇为兴奋。刘小姐和男友都是刚刚在南京工作三年,月收入加起来不过五千多元,每月除了付800元房租,再加上必需的生活费1000多元,不买新衣服,不出去吃饭,每月两个人也只存三千元不到。“到现在为止,我们才攒了10万元钱。去年我们想买套房结婚,看中了河西一套二手房,82平方米要108万元。我们这点钱离首付还差很远,就是让双方父母赞助,以后每月的贷款我们也还不起。所以只好将买房和结婚的计划往后推一推。”而如果二次房改能实施,刘小姐估算着,自己怎么着也应该属于那60%的人群,可以不用再买商品房,“当然很希望这个方案能尽快地付诸实施,我们就能通过公共住房来解决居住问题了,压力也能小多了。”

  虽然老百姓对二次房改大多很赞同,但从去年9月传出二次房改上书的消息后,学术界和房地产业界的争议一直没断,一些专家认为,方案看起来很好,但真要实施难度太大。毕竟从议案到政府着手推行的实际工作,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难点1:“土地财政”的根源能否打破

  “二次房改涉及到土地制度、财税制度、房地产市场发展等等,政府有没有这个动力去推行,目前看来还比较难。”南京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葛扬教授认为,由于房地产的市场化带来了高房价等问题,因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二次房改的想法,对老百姓来说这确实是增加了一种住房上的保护。不过目前在不少城市,“土地财政”依然是不争的事实,一旦二次房改实施,政府有没有这个积极性去推行,还要打个问号。二来,房地产市场也将会受到冲击,并会波及上下游几十个产业。

  难点2:会不会让集资建房回潮

  对于供应比例占城镇人口60%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如果全由政府来建,政府财力显然难以承担,那么该由谁来建?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又是一个什么概念?除了可以由开发商建,获得5%的利润率之外,单位是否也可以参与建房?“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这个概念比较模糊,我的理解是可以由慈善机构建一部分,当然数量相当有限,另外,单位应该也符合民间、非营利性的特征,”葛扬认为,如果允许单位建房,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对于一些土地问题好解决的单位来说,比如大企业、高校等,厂区、校园内就有地,可操作性还是比较强的,也可以帮刚工作的年轻人迅速解决住房问题。

  不过单位建房是不是会回到福利房时代,造成不公平的现象,这也是一些专家担心的问题,“现在国家对机关单位集资建房是明令禁止的,如果允许单位建房,会不会滋生腐败?有钱的单位多盖房,盖大房,也容易造成居住条件的不均衡、不平等。”

  难点3:已买过房的人怎么办

  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已经通过省吃俭用买了房的“房奴”也提出了一个疑问,买过房了还能不能享受政府的福利优惠?

  陈先生去年搬进了南京城南的新居,“2007年我咬咬牙花了73万元买了这套89平方米的房子,首付向亲戚借了十万元,现在每个月光贷款要还三千多元,还要攒钱尽快把亲戚的借款还上。自打买房之后,我就没再出去旅游过,朋友聚会也尽量躲,因为自己没能力回请。如果二次房改了,那像我这样有房的人能不能买上价格优惠的公共住房?”陈先生认为,如果不让买,自己显然吃了亏,那还不如现在享受生活租房,日后享受国家福利。但如果允许有房的人也买公共住房,专家认为也不妥,“这不就相当于回到了福利房时代,从政府财力上看,建这么多公共住房、公共租赁房也不太可能”。

  “而且这一批买过房了,过个三五年,新就业人员工作了,是不是要再卖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是不是也让他们买公共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难点4:商品房价会不会走高

  二次房改提出的原因之一就是高房价,通过政府主导住房,让大多数中等收入人士买到价格合理的住房,但由此也引出一个问题,公共住房价格控制住了,但把商品房归入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品会不会推高商品房价,中等收入人士如果想买商品房改善居住,会不会门槛更高?

  一位开发企业老总谈到,按李明提出的二次房改方案,公共住房的面积、条件都是有一定限制的,面积应以城市平均人均面积为限。这也就意味着,在南京,可能三口之家也就建90平方米左右,那么,想买120平方米、住三房两厅的人怎么办?

  一来,商品房限定为20%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品,市场也将相应缩减,大量的土地去建公共房,商品房用地少了,地价将会攀升,由此造成房价的上涨,而由于是有钱人的消费,商品房市场管理也将会放开,相应的对于房价的控制也会减少,中产人士想买商品房可能会更难。二来,如果想通过出售公共住房来购买商品房,又会不会让公共资源、社会福利变为个人牟利的工具。

  那么能否将公共住房的建设标准放宽,提供部分舒适型房源?这位人士认为,可能性也不大,至少在实施的最初几年,改善型、舒适型的大户型公共住房是不太可能建设的,毕竟这是一个带有福利和保障性质的住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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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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