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资委要求后率先表态 中远半年内退出远洋地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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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资委要求后率先表态 中远半年内退出远洋地产
2010年03月20日 02:3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远半年内退出远洋地产

  在国资委要求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楼市后率先表态;目前间接持有远洋地产8%股权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昨日要求,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在半年内,退出所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这是在国资委下达“清退令”后首家明确给出退出时间表的央企。

  3月15日,远洋地产下属企业以40.8亿元的总价竞得大望京1号地,楼面价超过2.75万元/平米。3月18日,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确定16家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中远集团不在16家之列。

  昨日,魏家福表示,中远将把间接持有的8%的远洋地产股权在半年内退出,彻底退出房地产市场。

  资料显示,中远集团以航运和物流为主业。中远集团下属的三级子公司中远国际持有远洋地产16.85%的股份。而中远香港集团拥有中远国际51%的股权。据此测算,中远集团间接持有远洋地产约8%的股份。

  魏家福介绍,1998年以前,中远曾经实施过“下海、登陆、上天”的发展战略,产生了南北两家房地产公司。北方的公司即为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方的房地产公司为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以来,中远集团实施“由全球航运承运人向以航运为依托的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的发展战略,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三大板块”,推行主辅分离,全力剥离房地产。位于上海的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被全部出售给社会资本。

  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与中化集团合资,中远退出了50%的股份。接着,中远又引进社会资本做大股东;2007年,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远洋地产,在香港上市后,中远香港集团拥有的远洋地产股份被稀释为8%。

  目前,远洋地产拥有股份最多的是中国人寿,其持有远洋地产24.08%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寿属于保监会监管,不是国资委所属央企。(记者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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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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