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是否算高房价地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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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深圳是否算高房价地区
2010年04月18日 14:46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再出重拳:高房价地区可暂停“第三套以上房贷”

  广州深圳是否算高房价地区

  国务院昨日再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其中对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提出更严规定。对于近期政府密集出重拳遏制楼价飙升,各界普遍支持。而一些市民及银行人士今早接受羊城晚报采访,也提出几个疑问,希望有更明确的说法。

  疑问1

  “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由谁认定?

  昨日的《通知》中,多处出现针对“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的条款,比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还提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等。

  不少市民关心:到底“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由谁认定?广州深圳是否位列其中?

  银行业人士分析,从《通知》的表述看,判定“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的,似乎应该是商业银行,但实际上,“只要首付、利率能够覆盖风险,银行出于盈利考虑,没有哪家银行会主动说放弃第三套房按揭的。”

  一位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估计,“高房价地区”的界定或许要由银行总行来统一调控。也有人士认为,可以由银监会来界定。银监会依据一些现有数据如统计局发布的大中城市房价增速来作判定,也未尝不可。但这仅仅是一个猜测。

  疑问2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何日明确?

  此次《通知》出现关键一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这句话让我有些看不清了。”上述银行人士认为,本来银行对二套房贷的认定已经比较清晰,基本上按照征信系统中的记录来执行,只要曾经贷款买过房,不管还清抑或未还清,再买就算第二套,而且“改善型”住房也被划入调控之列。但这次出现这一句,是否意味着曾经被“一刀切掉”的“改善型”将重获生机?

  疑问3

  公积金贷款还能绕开“二套房”吗?

  此前,公积金房贷一直被视为“二套房”的避风港,还清一套,还可再申请贷款,但从去年开始,已有部分城市将二套房标准引入公积金房贷,据记者了解,广州在这一政策上尚无变化,但从国家从严调控的态度来看,“公积金还能避多久”成为市民关心的新问题。

  疑问4

  卖出再贷能否算首套? 

  也有市民问,如果将贷款买的房子卖出再贷,因其名下已无房产,是否仍能按第一套算。有银行业人士分析,这可能是个空白点,成为银行执行政策不一的地方。控制较严的银行会将这种情况也归为二套房,但也可能有些银行借此“打擦边球”来松动政策。

  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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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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