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买房 成规避政策好方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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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离婚买房 成规避政策好方式?(2)
2010年04月28日 15:2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秀华指出:如果有人为了避免高房贷或者为了买经济适用房而办理了离婚手续,只要他确实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必须承认他是单身,这个是不能控制的。如果他使用了假的离婚证件或者提交了假的收入证明等材料,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合同诈骗?要不要上升到刑事责任?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慎重,如果提供了一份假的证件买了一套房子就算诈骗,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现在住着政策房的人岂不是好多都得被关到监狱里?可以从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上考虑,比如罚款或者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降级。

  有原则无细则,不离婚也行?

  转过头来审视北京楼市,数家房屋中介众口一词:“确实听说有为了买二套房离婚的,但是还没接手过这样的业务。”然而,他们的潜台词并非本店和客户都严守规则,不钻空子,而是目前看来,想把二套房当一套房买,还没到非离婚不可的田地……现在买二套房究竟还能不能按一套房来贷款?

  方庄地区一家中介公司门店的“资深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可以尽量给你办,有的银行现在查的比较严,但是我们这边对接的银行,工行、建行、交行、中行、招行……一家通不过,就换另外一家嘛!这两天我们办的都还没问题(露出惬意的笑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更容易通过了……离婚?我们这儿还没,不用,太麻烦了。

  某银行个人贷款部工作人员则回答说:你跟中介商量一下,走我们的贷款,我们这边应该没什么问题。对,政策是不允许。但是我跟你说,原则上是不行,但现在我们不是还没收到细则吗?(心领神会地微微一笑)看具体情况吧!

  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三家中介和两家银行之后,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执行细则,现在也还能钻空子买,用不着离婚那么费劲。

  政策“走火”,自住者也受伤

  超级经纪人网北京区总经理,从事北京地产中介行业多年的齐迹指出:目前的政策对炒房客肯定是一次重拳打击,已经有炒家集中抛售套现了,所以现在房价的议价空间很大。至于改善需求,如果谁卖了旧的买新的,或者卖了小的买大的,那影响不大。但是在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过渡阶段怎么认定,就是政策的细则问题了,有待执行环节进一步明确。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府政策系博士马光远认为:历次调控政策告诉我们,每一次调控房价不仅打击了炒房客,同时,政策的“擦枪走火”让普通的买房自住者也很受伤。一些政策不仅没有精准打击到炒房者,反而准星太偏,受伤者全是真正需要购房居住的人。政策在打击投机的同时,一定要明确对购买房屋自住的鼓励和支持,有保有压是关键。

  没联网想查房子“很不容易”

  那么,有了执行细则之后,“空子”能否被填上?答案是:不一定。

  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对于贷款者的真实情况,由个贷部门通过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和当地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进行查证。以个人征信系统中的贷款信息为标准界定二套房,是早在2007年各商业银行就已经达成一致的。现在,新的认定方式又加入了房管部门登记信息——“既认房又认贷”。不过目前看来,这两者都不够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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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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