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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碧水龙庭业主集体"断供" 法院驳回退房请求

2008年12月23日 11:47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深圳市宝安区碧水龙庭业主集体“断供”并状告开发商要求退房的案件历时半年后终于有了结果:宝安区人民法院日前驳回了业主李先生退房的诉讼请求。据律师介绍,李先生不服判决,打算上诉。

  双方的辩论焦点在于碧水龙庭的容积率上。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李先生提出,根据市地籍测绘大队的测量报告,开发商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更改建筑容积率,从合同上写的小于2.8改为2.99,属于违反规划严重超标行为。但法院认为开发商取得了深圳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李先生以此为理由拒绝入伙理由不足,并判李先生负担诉讼费13958元。

  李先生的代理律师刘子孺告诉记者,李先生打算继续上诉,对市规划局提出行政诉讼。“因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开发商获得了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那么这合格证的来源是否符合法规,将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据悉,碧水龙庭2期共有600多户,销售了300多户,2007年5月开盘时均价高达1.3万元,而现在的价格几乎惨遭“腰斩”,只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由于对容积率、房屋建筑质量等问题存在异议,今年7月该小区一共有70多位业主参与了维权活动,并选择了集体“断供”,由于诉讼费用昂贵,业主们决定先以业主李先生80多万元的一套房产作为“开路先锋”,如果李先生能够胜诉,那其他业主的退房要求自然也就有了法律依据。

  记者随即联系了几位业主,有的业主表示,虽然之前有了心理准备,但判决结果出来后还是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李先生退房不成功,那么他们退房的希望就微乎其微了。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在碧水龙庭买的房子确实是用来自住的,6月验楼时发现墙壁有50多处裂痕,虽然已经修补好,但还是希望退房,目前,吴先生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已经就房屋质量问题在法院立案。“李先生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我是否立案,但让我对自己的胜诉机会没有把握。”吴先生说。

  开发商深圳市榕江实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决结果出来后,希望业主能冷静看待房价的下跌,并能早日入伙,不希望与业主的关系闹僵。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栋梁提醒业主,在产生退房打官司的念头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在开发商交楼时,业主是否在合同约定的验楼时间内(如5天内)、并按照约定的程序提出异议(如以书面形式),否则就很难成功退房;二是业主提出退房的理由必须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款,例如交楼时间是否超过90天,建筑质量有问题是否严重影响居住等。(记者 陈相明)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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