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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建房20多年未得房产证 律师称可司法解决

2008年12月24日 09:5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公私合建房子后,原先协定给私人的房产证却一直没兑现。当事人邓庆芬于是求助市国土房管局领导。昨日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第20个局领导接访日,市住房保障办副书记吴建新坐镇该局信访咨询中心,共接待来访市民约30批,信访案件19宗,其中,廉租房和产权问题仍是焦点。

   残疾人住六楼出入不便

  昨日接访的前14宗案件中,有7宗涉及廉租房。

  一位年届五十的双特困户罗玉梅备受注目,她独自拄着拐杖来到信访台。她家2008年初租住政府分配的同德围泽德南5街604房,但由于自身行走不便,而家婆又身患糖尿病、高血压等,已半身不遂,住在六楼出入极为困难。因此,她恳切希望能调到本楼低层或其他地方的1—2楼。

  吴建新了解到,罗玉梅是四级残疾人,不符合一、二级残疾人优先解决的规定。“但能照顾的尽量照顾。”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等待同德围下一期的廉租房。该房预计明年会建好,届时可为其保留一套2楼的房源。二是搬到金沙洲的电梯房去,上下很方便,但每月租金要多20多元。经考虑,罗玉梅表示仍倾向于在泽德小区居住,待新房源落成后再申请。

  吴建新说,政府将根据摸查情况进一步调研完善现行政策,以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公私合建后房产证迟迟没兑现

  市民邓庆芬反映,在1981年,按照互不折价、互利的原则,她与广州科技交流馆达成协议,由她提供文昌北路鸿福大街5号地块,该馆则出资合建4层新楼。据协议,邓庆芬会得到相当于原有面积的回迁住房及房产证。

  “20多年了,之前的地契被收后,新房是住上了,但房产证却迟迟没到手。”邓庆芬叹道。2000年,广州科技交流馆曾将该楼盘作为单位房改房分给馆里职工,并发放了房产证,但对她个人的房产证,该馆则一拖再拖,甚至称此前无公私合作。

  “没产权,我们住得一点都不安稳啊。”邓庆芬十分无奈。

  吴建新表示,当初合建之事由双方协议而成,市国土房管局对此难以理清。他建议邓庆芬再和广州科技交流馆协商,如果实在没结果,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市国土房管局将按法院判决执行。在场律师也表示,当初的公私合建符合政策,只要协议书原件还在,目前足够立案。(记者/郑佳欣见习记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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