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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住房6302户终审合格 今起进行公示

2008年06月10日 08:31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广受关注的我市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查工作昨日基本结束,目前经终审合格的有6302户,将于6月10日至20日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去年12月25日,市国土房产局发布《深圳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的通告》,向低收入家庭租售6006套保障性住房,今年1月14日,我市各有关部门开始受理申请。

  本次对申请家庭的资格采取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国土房产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实现6006套保障性住房“一套都不走样”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国土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审核工作制订了“八查八核”的核查方案,对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优抚资格、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等八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市民政、劳动保障、地税、工商(物价)、公安、发展改革、金融、人民银行、银监、证监和保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积极配合,目前终审阶段“八查八核”工作基本完成。

  据统计,全市共有8844户提出申请,终审合格家庭数为6302户。终审合格的家庭户数中,仅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有4297户,仅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有1208户,同时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有797户。

  6月10日至20日,终审合格的家庭情况将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和各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对终审公示信息或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向市住宅售房中心申请校正信息或提出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市民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住宅售房中心举报或投诉。经受理核准信息校正、申诉、举报或投诉申请后,将公布终榜信息。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6006套保障性住房是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后的第一次出售出租,是对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一次检验。(记者 董超文 通讯员 虞海霞)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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