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上海扩大廉租房申请范围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2008年07月15日 10:4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上海房地局昨日宣布,从7月份开始市内十区所有街道的符合扩大廉租受益面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当前上海申请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条件包括,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年内上海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继续扩大该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自2006年12月起,上海市在浦东、卢湾两区开展了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试点工作,将保障范围从人均月收入低于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是全国最早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城市之一。2007年9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将收入准入标准提高到人均600元,并在全市推行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记者 黄俊峰)

编辑:蓝玉贵】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以色列:夏日水仗好凉爽
一周网络热点人物七宗"最"(6.28-7.4)
图:瑞士立12米高塑像祭“天王”
图:法国发生火车相撞事故 13人受伤
图:海口暴雨来袭前出现“阴阳天”
图:西班牙警方挫败“飞艇越狱”
广西融水遭洪水袭击 城区街上泛舟
美月球勘测轨道飞行器发回首批照片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