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州规定三百户以上的拆迁须组织听证

2008年10月08日 1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广州十月八日电(记者 陈建)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规定》日前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拆迁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或拆迁户三百户以上的拆迁许可申请,应当组织听证。

  规定明确,拆迁许可听证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为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许可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公开举行。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或拆迁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但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拆迁许可听证重点将围绕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等。

  规定还明确,关于拆迁资金落实情况,拆迁许可申请人应当在听证时出示在拆迁专项资金监控账户存款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并说明存款数额是否已符合要求。(完)

编辑:闻育旻】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组图:“神盾2009”核应急演习成功举行
靓丽“地球小姐”菲律宾种树 尽显身材
周立波新书发布 李亚鹏“闪电”出席
组图:重庆千名学生操场上比拼书法技艺
图:伊拉克50名女警完成培训正式毕业
朝韩海军舰艇在西部海域交火(图)
高清:2009世界小姐参选佳丽亮相伦敦
组图:球迷德甲赛场疯狂裸奔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