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南京下月10日将出台楼市新政配套细则

2008年10月24日 16:53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市房产局明确购房补贴新政与契税下调新规叠加;各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细则本月27日出台

  南京11月1日起可享“零契税”

  下月还将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前晚出台的财政部等三部门救市新政让不少打算买房的南京市民吃了颗“定心丸”,尤其是从下月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统一下调为1%的新举措引起最多关注。

  而此前南京市出台的“20条”楼市新政中明确:今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1日,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购房人,可获得1%的购房补贴,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明确表示,之前南京市政府购房补贴的政策将与中央政府将契税下调至1%的新规叠加,也就是说,11月1日之后,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在南京可以享受“零契税”。

  郭宏定说,南京将首先把国家政策执行到位,再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陆续出炉下一步的细化政策。

  目前契税仍正常征收

  记者昨天上午来到位于华侨路的南京房产交易中心,在三楼的契税征收窗口前,有不少市民正在向工作人员询问优惠后的契税究竟如何征收。“11月1日应该怎么算啊?是看我买房子的时间,还是交税的时间啊?”叶师傅这个礼拜二刚刚签过合同,购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按照南京楼市新政20条的规定,他可以领取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他说如果按中央的新政策,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按1%交的话,他就相当于零契税了。

  不过契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却回复他说,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因此无法对“11月1日”的界定做出解释,现阶段的契税征收仍按过去的政策办,高档房按4%征收,非高档房按2%征收,二手房的相关税费也按过去政策执行。不过,他建议市民可以再等一等,暂缓缴纳契税,到11月1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预计下月10日左右出细则

  “根据南京新政20条的规定,在今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的,将对购房人发放住房补贴,从时间认定上看,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相关人士表示,这一认定方法较为实用,也方便操作。以上午来咨询的叶师傅为例,如果他的二手房还没有办理登记受理,就应该推迟到11月1日以后再来送件,这样他就可以按1%的标准缴纳契税,然后再领取购房补贴。

  有地产人士透露,依据他们的信息和推断,当地政府在半个月之内应会出台细则,时间估计在11月10日左右,这位人士表示,从掌握的内部信息看,有可能上调高档房标准,比如江南八区可能从之前的9900元/平方米上调到12900元/平方米;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将从目前的20万元/人上调至30万元/人;营业税征收年限从购买不满5年放松为不满2年。“如果一旦按此执行,肯定会刺激购房需求迸发出来。”

  房贴调整也要等细则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昨天上午,南京已有206位市民领取了购房补贴,最多一笔接近万元。当记者提出“先交1%的契税再领1%的房补是否麻烦”时,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细则中肯定会有所考虑,有可能直接免除9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契税。“不过其中也有矛盾的地方,财政部的1%契税是针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而南京的房补对象是所有购房人,没有‘首次’的限定,因此一切有待细则明确”,该人士表示。

  公积金贷款上调额度将明确

  昨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下个月召开的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上,将对公积金贷款的上调额度予以明确。(记者 马祚波)

编辑:蓝玉贵】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