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楼市新政 许家印:会否推高楼价很难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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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出台楼市新政 许家印:会否推高楼价很难说
2009年03月05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北京进行分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恒大地产主席许家印在分组讨论上建议降低房价,让利于民。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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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出台就引发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控股集团董事长黄文仔和全国政协委员、恒大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就新政实施后对楼市的影响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黄文仔:应取消普通型改善型划分

  全国政协委员黄文仔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东新的房地产新政出台是件好事,会对提振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促进作用。

  黄文仔指出,15条新政中规定“延缓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间,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是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适当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这一点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意义重大;另一点是关于土地增值税也可以暂缓,或分段、分期缴纳;以及放宽我国港澳台地区人士购房限制等举措,这些都将对市场产生很好的刺激作用。

  不过,黄文仔表示,就实际状况而言,新政很可能不会对提振市场起到太大作用,甚至显得有些保守。如,就二手房而言,获得房产权属不满两年再进行交易的仍然要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营业税;再比如,对于那些信誉较好的企业,将给予一定资金信贷,“但这没有直接的规定,很难主导银行的具体业务,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尤其是上市企业而言很难有明显的作用”。

  黄文仔表示,政府应该取消对于普通型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划分,“根据现在的形势,我也认为不应该再有这样的区分。”对于改善型住房的购房限制应该放开,现在政府是在鼓励购买普通型的住房,但最重要的还是应该鼓励改善型住房的销售,因为这样的住房消费才会对经济起到较大拉动作用。

  许家印:发展商经营理念各有不同

  全国政协委员许家印则告诉记者,广东出台的15条房地产新政可以说是“国三条”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对于新政的种种利好是否能够使广州房价再上涨,许家印表示这很难估测。因为对于一个城市而言,房价会因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理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月份销售预料不到的好”

  谈及广州楼市,黄文仔说,广州楼市已有回暖迹象,特别是近期,不少房地产企业都感觉明显,“一月份的期房销售业绩很好,二月份就更好,是预料不到的好。”黄文仔说,原因可能是大家的信心有所恢复,同时房价越来越趋向合理。

  针对一些说法认为之前广州房价只是周边区域或郊区房价在下降,市中心的房价并没有真正下跌的说法,黄文仔表示,市中心的房价确实在下降,“比如,珠江新城,贵的时候卖到两万多,现在一万多都有得卖。”他说,对于降价的判断应该来自多方面,比如,在销售非常好的时候也许赠送的东西不多,装修也很简易,但市场销量不理想的时候,装修档次和赠送的东西都比较多,所以,从这方面看,所谓的不降价实际上已经是在暗降。

  同时,对于那些处于黄金地段的房屋而言,由于城市中心地段越来越少,拆迁难度和成本越来越高,所以,不少好地段的房屋价格一时确实难以下降。“我认为,广州的房屋均价在8000至9000元是合理水平,市中心较好地段的房价在9500到10000元为较合理水平。”

  “新政的种种利好是否能够使广州房价再上涨很难估测。因为对于一个城市而言,房价会因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理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不少好地段的房屋价格一时确实难以下降。广州的房屋均价在8000至9000元是合理水平,市中心较好地段的房价在9500到10000元为较合理水平。”(记者赵琳琳、黄蓉芳、邱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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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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