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开征房地产持有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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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开征房地产持有税
2009年04月24日 09: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这是今天在北京举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2009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的两项建议。

  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交易清淡、房价下降为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提供了机遇。抓住市场调整的机会,改革和完善房地产税费制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减少流转环节税费。在经济繁荣时期,为了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国家强化了房地产流转环节多项交易税费(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均在交易环节计提)的征收。但高额交易税费的征缴一方面抑制了房产市场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房地产正常交易成本。既限制了房地产资源流动,降低了房产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形成市场供过于求的预期,加剧房产市场波动。因此,为活跃房地产市场,拉动市场需求,有必要清理房地产交易流转环节税费,多数税费项目可以取消,部分必须保留的税费项目也应适当降低税率。

  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并不等于鼓励放任市场垄断和投机,加强对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持久遏制垄断和投机行为。房地资源具有稀缺性特征,对房地资源的占用和使用隐含了多层面的公共外部性。在做好与70年土地租金一次性缴纳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房地资源征收持有调节税,有利于社会公平和提升房地产资源的使用效率。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闲置土地和未售房产征收房地资源闲置调节税,加速土地资源和开发资金流转,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对于非开发企业持有的房产统一征收房地资产持有调节税。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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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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