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专家:“购房入户”并不妥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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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专家:“购房入户”并不妥当
2009年04月16日 09:50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继天津之后,成都日前也制定了购房落户政策:只要购买超过70平方米的商品房就可以落户。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之一,成都此项户籍改革措施被指与户籍改革目标背道而驰。就此,记者采访了户籍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

  记者:目前一些城市制定的购房入户政策,应该是和刺激房市有关……

  王太元:对。其实这种“想起一出是一出”的办法并不妥当。这么大的金融危机面前,要应对它一定要深思熟虑,谋定而动,任何想起来就做的建议,恐怕不是最优选择。

  记者:出发点也是好的,救房市心切。

  王太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购房入户”来刺激了。应对金融危机,可能什么领域都需要救市,但我个人认为房市不需要救,也不能救。如果非要救房市,应该拿社会财政救广大居民迫切需要住的房子、救雪中送炭的房子的市场,而这样的房子是低房价的保障性住房,而不能去救现在所谓的随行就市的商品房市价。

  记者:而现在是拿户口去救。

  王太元:这是没有道理的。整个改革30年,我们都在把政府“看不见的手”拉到前台来让我们看得见、可计算,而“户口救市”不可计算,就不是经济行为。即使要救房市、要用户口救房市,我们考虑过先救谁,计算过真救得了吗?

  记者:除了救市功能,还有人认为购房落户政策的推出,也可以被看作是户籍改革措施的一步。

  王太元:户籍改革目的是要实现人、财、物、技术、信息、城乡的全面流动,广泛意义的“户籍改革”,我称之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整个社会管理制度向市场经济的整体变革”,这样的改革,核心只能是剥离附着利益、回复户籍制度本来面目,即管理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以服务全社会的基础性行政制度。目前的户籍制度还需要改革,这我从来不怀疑。但是,“购房准入”等思路并不是这类改革的方向。

  记者:不过公平地说,购房入户和单纯的卖户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购房入户只是给了购房居住人应有的生存权利而已。

  王太元:我已经住在成都还不承认是成都户口,这样的情况有没有道理值得探讨。但是要搞购房入户,第一个问题我就要问:是否凡是在成都有了房都应该入户?今年下半年买房就享受买房入户的待遇,那我前几年买了房,是否也应该可以入户呢?

  记者:所以,相比“购房落户”,您曾经提到过“凭房落户”,您认为这一举措更为妥当?

  王太元:“凭房落户”也好,“投亲优先”也好,“人才优先”也好,“优秀者优先”也好,都是相对较好的选择,因为户口不再决定住房、就业、教育、结婚之类社会生活,而是反过来由这些决定没有经济价值的户口,也就实现了“剥离附着利益,回归户籍本职”。

  晨报记者 白蕊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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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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