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至7%——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金融频道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至7%

2010年09月14日 07: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宣布,世界主要经济体银行监管部门代表当日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根据该协议,全球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7%,是现行标准2%的三倍多。

  《巴塞尔协议III》的出炉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改革重要里程碑,预计该协议将于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获得批准。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

  分析人士认为,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巴塞尔协议III》将撼动全球金融业,降低银行高风险业务比重,压缩盈利空间,改变金融行业现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顾问朱民13日在2010夏季达沃斯论坛就这一话题指出,尽管《巴塞尔协议III》向全球银行提供了一定时间作为缓冲适应期,仍可能有一部分银行无法达到资本新规的要求,需要从市场上筹集资金。本报记者 陈听雨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